安倍内阁“积极和平主义”的三重特性评析(2)

安倍内阁“积极和平主义”的三重特性评析(2)

目标的两全性

安倍认为要将“积极和平主义”的理念落到实处,强化日美同盟是根本,以此为基础再建立以日美主导的国际安全保障同盟体系,而为了便于日本在其中发挥进一步的积极作用,必须要行使集体自卫权,但这是现行宪法所不容许的,因此就有必要进行修宪或修改宪法解释。从表述的逻辑看,安倍意图修宪或修改宪法解释的目的为了解禁集体自卫权,而行使集体自卫权是为了日本能更好地为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积极贡献,以早日实践“积极和平主义”的理念。

然而,本质上的逻辑与表述层面恰恰相反,“积极和平主义”是安倍意图用修宪或修改宪法解释的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的一种降低国内外疑虑、增强支持的话语外宣工具。而通过修宪或修改宪法解释的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的目的首先是为了“摆脱战后体制”,谋求日本的“正常国家化”,其次是为了“重振日本”,实现政治大国化目标。因此,安倍高举“积极和平主义”旗帜的目标是力图使日本走上一条既能实现“正常国家化”,又能彰显政治大国地位的两全之路。

“摆脱战后体制”是安倍首度组阁时提出的施政目标,也是自民党的结党理念之一,意在使日本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主权独立国家。所谓“战后体制”通常指战后日本在美国主导下所确立的政治、经济以及安全保障等相关制度约束,核心就是“日美同盟+和平宪法”。由于日美同盟中“美主日从”的结构非对称性,非但使得日本在同盟框架中地位不平等,更导致其安保、外交等领域追随美国而缺乏自主性。(17)因此,从逻辑上看,日本要摆脱“半独立”地位首当其冲的牵制力量是美国。但实际上,受国力所限,日本根本无力向美国“叫板”,中国崛起更使其无意如此。于是,在日美同盟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发展,成为日本的基本思路之一。这就要求日本应尽量在同盟框架体系内大幅增强自身的“战略自主性”,以强化日美同盟。然而,日本国内一直有声音批判日本外交追随美国,而缺乏自主性。如果这一点不改善的话,日美同盟关系越强化,其国内的反美声音将越强。换言之,日本谋求实现“正常国家化”的目标面临理论上要摆脱日美同盟,现实中要强化日美同盟的逻辑悖论。作为应对,日本的化解之道是通过两重置换实现的。

第一,通过对日美同盟的结构意涵进行重构的方式,将日美地位的非对称性置换成角色的主次性。在日本的要求下,日美对《日美安保条约》和《日美防卫合作指针》进行了多次修订,力求将原本是双边层面的安保框架建构成美国领导的战后国际安保秩序的重要一环。此举从结构上将原来双边层面中的“美主日从”关系置换为世界范围内的“盟主”与“盟友”的“美主日辅”关系。虽然日美间主次角色依旧,但从“美主日从”到“美主日辅”的转化突显的却是日美关系从“依附型”到“合谋型”的转换。这样,日本用角色的主次性模糊了地位的非对称性,从而大大淡化了其在日美同盟框架中的不平等性。

第二,将“摆脱战后体制”的对象从摆脱日美同盟置换成修宪。日本通过对日美同盟的结构意涵重构,使得其在日美同盟框架中的不平等性被大大淡化的同时,刻意凸显了日美责任的非均衡性问题。即日本在日美同盟框架中仍旧主要扮演“搭便车”角色,不能进一步发挥在同盟框架中的战略作用,积极履行作为“盟友”对同盟的应尽义务,以强化日美同盟。

此外,美国的对日政策在一定范围内逐步满足日本提出的日美对等的政治要求同时,也越来越倾向于要求日本在同盟框架内分担更多的责任。尤其是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推出后,美认为加强与盟友的关系既是该战略的支柱之一,又是维持亚太地区安全的基础,而鉴于日本强大的综合国力,格外需要其发挥“次轴心”的战略支点作用,积极承担维护地区安全的责任。(18)由此可见,现阶段日美的基本共识是日本应更加积极地在同盟框架中贡献力量,履行应对共同风险的义务。这主要指日本需要行使集体自卫权。

然而,战后历届内阁都认为,行使集体自卫权超出了宪法第九条允许的“自卫所需最低限度”范围,因此除非修宪或修改宪法解释,否则此举即被视为违宪。而反过来说,唯有通过修宪,日本才能从法律的顶层设计层面突破军事禁区,堂堂正正地改自卫队为国防军,废弃武器出口三原则,行使集体自卫权。进一步地,唯有解禁集体自卫权才能一方面强化日美同盟,增强日本在同盟框架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使日本得以建构平等的日美关系,最终实现“正常国家化”。(19)自民党干事长石破茂曾指出,“‘摆脱战后体制’到底是什么?极端地讲,就是只要现行宪法还在的话,日本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主权独立国家。当然现行宪法中属于独立国家性质的东西必须要维护,改变的是对军事方面的某些规定和非常事态条款”(20)。显而易见,所谓的修宪实际上是驱除宪法的和平主义精神,尤其在“积极和平主义”的语境宣传下,它已被视为限制日本积极为地区及世界和平与稳定有所贡献的法律障碍。

此外不可忽视的是,《日本国宪法》由美国起草的历史背景导致很多日本人内心烙上了它是战胜者强迫日本接受的屈辱印记(21),因此修宪在某种程度上也暗含着由日本人重新制定日本宪法的“独立”意涵。通过上述的话语建构,宪法被打上了妨碍日本迈向“独立”地位的烙印,这也就意味着安倍已成功地将“摆脱战后体制”的对象从摆脱日美同盟置换成修宪。而这两重置换的完成也为他在“积极和平主义”旗帜的掩护下,冠冕堂皇地逐步实现“正常国家化”的目标提供了极大便利。

“摆脱战后体制”从政治理念上而言是谋求日本的“正常国家化”,从国家定位上而言则是意图改变日本长期以来“经济大国+政治小国”的国际形象。那么实现“正常国家化”后,日本应该成为怎样的国家呢?安倍的答案是“恢复‘强大日本’”,力图使日本突破经济大国的单一特征,提高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力和干预力,成为具有综合外交能力的全球性政治大国。尤其在亚太地区,安倍表示日本将积极配合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努力扮演好“次轴心”的战略支点的角色,并期盼在安全领域与美国共同发挥领导作用。

为此,安倍早在再度组阁时就旗帜鲜明地喊出了“重振日本”的口号,并保证说日本绝不做二流国家,而要重新强大起来,强大到足以做出更多的贡献来让世界变得更好。具体而言,日本必须在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建章立制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如日本就认为TPP不仅有助于协同美国创立新的高标准贸易规则,更利于自身在亚太自贸区建设中争夺主导权),继续扮演好国际公共产品(如保障公海航行和飞行自由等)的维护者角色,努力提升在以美国为首韩澳等国参与的同盟框架中的地位。(22)进一步的,他在2014年的新年致辞中又强调说:“恢复‘强大日本’的战斗已经开始,到2020年日本将全面恢复自己的地位……届时(日本)将对世界和平与稳定做出超出以往的巨大贡献,而我确信只有‘积极和平主义’才是我国应该承担的‘21世纪的招牌任务’。”(23)

安倍的发言其实是对美国要求日本在同盟框架内分担更多的责任的正面回应,因此对他而言恢复“强大日本”的前提是完成修宪和行使集体自卫权。而唯有在这一前提顺利实现的情况下,日本才能提升在日美同盟框架中的地位,并在建构平等的日美关系同时,始能以日美共同主导的方式进一步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最终实现“重振日本”的大国目标。(24)对此,美国也予以积极鼓励。2014年4月,奥巴马访日时就首度明确表示美国欢迎日本对行使集体自卫权进行相关事项的讨论,并强调美日同盟是维护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基石,日本基于国际协调主义的“积极和平主义”政策与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将共同为营造一个和平与繁荣的亚太发挥主导性作用。(25)

综上所述,安倍借“积极和平主义”之名行修宪和解禁集体自卫权之实,其目标不仅仅停留于强化日本在日美同盟框架中的地位,构建日美对等关系。进一步地,他意图借此强调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终极目标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以突出日本对国际社会的贡献。更为重要的是,在提升日本在同盟框架中所发挥作用的同时,还将日美同盟定位为对地区和平与稳定有所贡献的国际公共产品,且这种公共产品的提供以日美共同主导的形式出现,借以突显自身的国际影响力。这样,安倍在“摆脱战后体制”,实现“正常国家化”的同时,就能进一步发挥其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彰显日本的政治大国地位。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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