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依法治党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以依法治党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法治化的重要论述

【提要】

●党内监督法治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从严治党思想,是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内监督的法治化建设目标,就是要实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提高制度执行力是确保党内监督权威性的关键,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党内监督规范,建设法治化反腐新常态。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要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障人民赋予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取利益作为新时期党内监督建设的重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建立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讲话不仅从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认识,同时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党内监督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理论基础层面体现了继承性和创新性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基本理论认为,党内监督是无产阶级政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通过监察、督促、评价、处理等方式,保障党的组织行使职权,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是党的自我约束与自我完善的一种活动。习近平党内监督法治化思想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内监督思想的继承完善,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的创新发展。

党内监督法治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从严治党思想。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实践中,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基本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做到了思想统一、组织严密、严肃党纪、制度严格、严惩腐败与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积极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的关键环节。习近平党内监督“法治化”思想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内监督思想的继承完善,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的创新发展。

党内监督法治化是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贯穿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重要的治理手段,法治在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历史中发挥着“治国之重器”的重要作用。实现国家管理、社会治理与群众路线的结合,就必须在各项工作中彻底贯彻执行群众工作作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从机制上保障人民群众监督主体地位和作用的发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实现途径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而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又与党的建设制度息息相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主导作用。“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党”,在实现党的治国理政法治化建设的同时,要推动自身建设的法治化进程。只有通过依法治党带动和推动依法治国,实现两者之间的相互促进和互为保障,才能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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