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治军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努力实现治军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一)

在人民军队的法治化进程中,“两个首次”非同寻常。

2012年12月,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习主席视察广州战区部队,首次鲜明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进行治国理政顶层设计的中央全会上,首次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这“两个首次”清晰表明,以强军目标为引领,依法治军按下“快进键”。贯彻落实习主席战略思想,努力实现治军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是全军官兵特别是各级带兵人面临的重大课题。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2015年2月,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开启了人民军队法治建设的崭新航程。

(二)

强国强军,呼唤强法!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实现强军目标的战略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把握天下大势,洞察时代风云,着眼战略全局,提出了一系列国防和军队建设方略,从强军目标的提出到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号令,从古田会议确立政治建军的大方略到推动法治军队建设的新理念……构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军事篇”。在这一重大创新理论体系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居于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法治,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重要保证。只有进一步把党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主张和治军成功经验从制度上、法律上确定下来,健全完善军委主席负责制的体制机制,才能确保党的意志主张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法治,是战斗力生成的重要保证。只有紧紧围绕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为加快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管理形态现代化、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部队履行使命任务提供法律支撑,不断提高我军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能力,才能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法治,是永葆作风优良的重要保证。只有以纪律建设为核心,把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规范化、法制化,把改进作风纳入法治轨道,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确保部队始终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

这一重大战略抉择的历史意义,在经过时间沉淀后,将会越来越清晰地显现——这是我军对自身思维观念的一次“再塑造”,对自身发展规律的一次“再认识”,对自身治军方式的一次“再转变”,更是我军在强军兴军征程上的一次“再出发”。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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