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简政放权”再推进四个关键词(2)

把脉“简政放权”再推进四个关键词(2)

“最后一公里”:地方政府对权力“接不住、放不下、管不了”

但也有网民认为,“上有领导指示,下有群众呼声,地方政府并不完全是因为恋权而不动,更有可能是因为大刀阔斧的放权,让地方不知所措。”

据报道,在中央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一些地区推行“强镇扩权”试点,但有的地方在接收过程中,出现了权力“断链”问题。山西省晋城市巴公镇就是遇到这种问题的试点镇。

晋城市发改委综改办一位负责人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行政许可及审批权限下放得很彻底,权力直接交给镇里使用,赋予了巴公镇更多发展自主权。但山西省晋城市巴公镇许多干部表示,权力下放并没有产生预想的效果,反而变成了沉重的“负担”。“虽然上级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权步子迈得太大,没有考虑到镇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很容易导致‘权力放羊’。”一位干部说。

这种现象与马宝成的分析相符。马宝成认为,简政放权堵在“最后一公里”的另一原因是地方存在“接不住、放不下、管不了”的问题。“接不住”就是对下放的权力还适应不了,“放不下”就是对上级下放的权力不愿意下放,留在自己手中以谋取利益,“管不了”就是监管短板,不会监管,影响了简政放权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老百姓的不满意。

然而,另一种情况则更让地方政府不知所措。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认为,目前地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大多数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地方无权自行取消,遇到“天花板”后无法逾越。

马宝成表示,“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出现,与地方政府在“管”的方面不知所措有很大关系。“实际上,一些权力下放给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后,由于硬件设施落后、技术手段跟不上、人才缺乏、监管方式单一等因素,使得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表示,地方政府在权力下放时不宜“冒进”,应该坚持分类下放的原则,像婚姻登记之类的便民事项权限可以直接下放,而像行政审批、监管之类的权力则更适合通过成立分局、分中心等方式间接下放。

“非行政审批”:退出历史,政府权力再瘦身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近几年来政府一直在做的工作。

自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各级政府大量削减行政审批数量,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效能。据报道,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已先后开展7轮清理工作,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209项。

然而,部分削减的行政审批事项,却以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形式重新出现。

专家介绍,非行政审批一直以来被称为行政审批的“制度后门”,之所以长期以来取消不掉,与一些部门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济利益有直接关系。

“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部门走走内部程序,发个红头文件,就搞了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说,“在这种情况下,非行政许可越来越成为面目不清的‘灰色地带’,大量边减边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就是从这个‘灰色地带’冒出来的。”

李章泽表示,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多数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束缚了经济社会的活力,所以亟需清理。

为了整治这一问题,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专家表示,这标志着“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概念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也意味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曾经长期存在、亟待清理规范的“偏门”被堵住。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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