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的“16字诀”(3)

简政放权的“16字诀”(3)

合并一批。现存的行政审批看似多如牛毛,但如果真正合并同类项,审批项目可以大幅减少,比如当年国务院第一批减少的事项,看似十几项,其实就是某些商品的价格审批一项而已。

下放一批。是说审批主体资格的下移和审批事项规格的降低。前者是说审批权限下放,如,有些市级审批改由区级审批;后者是说审批标准的降低,比如,现存审批中分类太少,对几个人的小微公司,审批设定的标准,不要往规模企业标准看齐,而可以向个体经营靠拢。

补充一批。这里说的补充,不是简单地做加法,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不断完善行政管理,比如,对新兴行业、新兴产业,像信息化、智慧城市,就要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清理旧的审批事项,可以腾出手来管好新的事项。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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