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是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保障(2)

知识产权制度是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保障(2)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为创新成果提供法律保护,使权利人得到合理市场回报,引领创新者源源不断涌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了彻底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和制裁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探索适用诉前禁令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分配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执法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要探索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研究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打破对侵权行为的地方保护。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探索执法新模式。支持、推进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改革试验,探索在货物生产、加工、转运中加强知识产权监管,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海关保护的协调性和便捷性。要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解决机制。探索委托调解、行业调解、专家调解等调解方式,支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健全完善司法保护、行政监管、仲裁、第三方调解等知识产权多元化解决机制。要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信息统一纳入社会信用纪录系统,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要加强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

知识产权制度为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搭建法律桥梁,推动创新资源配置合理高效。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要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及保险、风险投资、信托等金融服务,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和质押物处置机制改革试点;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开展知识产权信托交易试点,推动金融产品创新。要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目标评估制度。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支撑技术研发活动,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支持企业“走出去”在国外布局知识产权,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要培育专业化交易运营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交易运营试点,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端运营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原则,整合资源,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造由知识产权咨询、代理、商用化、法律、信息、培训等构成的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链。要加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世界上创新成果的70%-90%都记载在相关知识产权文献中,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可以避免重复性研究,节约研发时间和研发资金。要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服务平台,向社会特别是创新者免费或低成本提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

(作者: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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