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若干关系(3)

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若干关系(3)

五是适应新常态与引领新常态的关系。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这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中,“认识”是前提,“适应”是基础,“引领”是导向。新常态是经济发展大势,如大海潮流,浩浩荡荡,顺势而为,主动适应,方能事半功倍。但仅仅这样还不够,还需要与因势利导、积极引领相结合。在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基础上积极引领新常态,才能在新阶段更好地保证经济发展这艘大船沿着正确的航向乘风破浪远行。

因势利导,积极引领新常态,重在着眼于消费需求的趋势性变化,通过创新供给引领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主流;着眼于投资需求的趋势性变化,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和把握投资方向,引领新领域的投资尤其是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四新”即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着眼于出口和国际收支的趋势性变化,通过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引领出口竞争和高水平引进来、大规模走出去;着眼于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的趋势性变化,通过创新产业组织方式引领新产业组织的形成;着眼于生产要素相对优势的趋势性变化,通过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推动技术进步引领新的发展驱动力的形成与强化;着眼于市场竞争特点的趋势性变化,通过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引领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着眼于资源环境约束的趋势性变化,通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的形成引领生态环境的优化和生态文明程度的提升;着眼于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的趋势性变化,通过建立健全化解各类风险新机制,引领经济安全和稳定程度的提高;着眼于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的趋势性变化,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进行具有预见性的科学调控,引领产能过剩的全面化解和对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

如此着眼于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趋势性变化引领新常态,需要我们不仅能顺应和遵循新常态的运行规律,而且更能主动运用和有效驾驭新常态的运行规律,从而取得新常态下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动权。由此就进一步要求我们对新常态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和层次,真正实现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

六是此地新常态与彼地新常态的关系。中央作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显然是就全国整体而言的,至于不同地区,则因其具体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在进入的时间和程度上有所差别。目前我国发达地区己进入工业化的后期甚或后工业化时期,从发展驱动力的视角看,相应已进入迈克尔·波特经济发展四阶段中的创新驱动阶段;而欠发达地区尚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少数地区甚至尚在工业化的初期,目前相应处于投资驱动或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过渡阶段。由此决定了发达地区已较早进入新常态,欠发达地区一般正处于旧常态向新常态转变之中。即使较早进入新常态的地区,进入的程度也不尽一样。确立这样的观点,对于从实际出发辩证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常态,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差别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就是说,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问题上,一方面需要积极的态度和高度的热情,另一方面也需要冷静的思考和科学的精神,不同地区之间切忌搞一风吹,一刀切,齐步起,而应准确定位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

对于江苏来说,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已率先进入新常态,新常态的表现也相应具有先导性、典型性,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最近视察江苏提出的“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和建设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取得长足进步。同时,还要继续担负“为全国发展探路”的重大历史责任,在全国更多地发挥引领新常态的作用。如果说旧常态下江苏在全国已在引领发展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那么在经济发展新阶段,江苏应在引领新常态方面为全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尽管江苏总体上处于发达地区,但内部发展不平衡性仍然较大,苏中尤其是苏北地区与苏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的差距仍较明显,这就需要在新常态下继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更好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共同发展。

(作者:党的经济理论创新与江苏持续发展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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