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2)

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重点任务

当前,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这项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难度越来越大,我们面临一系列艰巨复杂的任务。

一是要加强对这项改革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要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方向,处理好简政放权与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财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关系,协调推进各方面的改革。要加强对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改革的统筹,建立和完善改革协调机制,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和督促,实现横向配套、上下联动。要破旧与立新相结合,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和强化监管,优化行政服务。要让企业、群众、专家等各方面参与改革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情况的评估,对于哪些事项该取消或下放、哪些事项该保留、哪些方面该加强监管、哪些服务该优化,要由政府“端菜”改为群众“点菜”“评菜”。

二是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等事项。在国务院部门层面,应以涉及企业投资、经营的审批事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等为重点,加大放权力度,提高放权的“含金量”;要落实好国务院部署,减少200项以上由国务院部门制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在地方政府层面,要以推行权力清单为抓手,进一步清理并大力减少行政审批等事项。特别是要清理市、县级政府以“红头文件”设定的各种名目的审批和管理事项,减少对广大中小企业、人民群众创业创新和就业生活的干预和束缚,提高人民群众对改革红利的“获得感”。

三是要推进行政审批和其他管理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要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和行政职责进行统一界定,构建统一范围、统一口径、统一尺度的清单体系,研究建立关于行政审批及其他管理和服务要件、程序、时限、效果、质量等方面的标准,细化公务行为规则,严格限制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通过标准化、精细化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四是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要理顺监管体制,划清不同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要在总结浙江、成都等地先行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推进行政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监管不到位并存的问题。要适时重新配置编制资源,把因简政放权空出的编制用于充实一线监管队伍。要顺应“互联网+”时代的需要和特点,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随机抽查和对违规者加重处罚、利用大数据技术等,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五是要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应加紧清理现有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摸清“底数”。重点是要清理各政府部门下属的中介机构,推进二者脱钩,切断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不正当的联系和利益输送关系。要制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和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和机构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产业。

六是要加快清理修订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应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举措,全面清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符合改革精神、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目标要求的内容,要加快修订完善。

(作者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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