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守纪律讲规矩,关键是狠抓落实要到位。纪律和规矩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聚合剂,也是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防护网。习总书记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五个必须”的要求,这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我们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全系统必须始终与中央、省委省政府、总局以及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确保政令通畅、落实到位。
(四)严守纪律讲规矩,关键是党性修养要到位。领导要给干部做出表率。领导的影响力,不仅因为拥有权力,更源于党性修养、人格魅力形成的正能量的带动和引领。要求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而且要做得更好;要求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而且对自己更严。上级要给下级做出表率。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生机勃勃的整体。因此,上级领导班子要为下级树立一种清风正气的形象、要为下级担当一种化难解压的责任、要为下级展现一种团结奋进的风貌。这样,就会形成一种上级领着做、下级跟着做、上下同心做、合力创造做的干事氛围。正职要给副职做出表率。各级一把手要带头存正念、干正事、走正道,善于以人格魅力带班子,以公道正派赢人心,以务实清廉树形象,以高尚情操获敬重,正职要比副职做得更好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担当更多一些,做到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差错敢于负责,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这样整个班子就会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为上合拍,才能增强团结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严守纪律讲规矩,关键是用人把关要到位。在选人用人上,要始终坚持遵循“一个原则”,就是要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要始终坚持“一个导向”,就是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要始终坚持“一个标准”,就是要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要始终坚持“一项要求”,就是要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新要求。只有选用一大批具有清正廉洁的无私底气、大道直行的浩然正气、干事创业的昂扬锐气的干部,我们这支队伍的精气神就会充分彰显、正能量就会奔涌而出、执行力就会显著增强。
三、突出“五大重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是对政治定力的考验、对执行能力的检验。各级地税党组要把这一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税上,在承担主体责任上持续加力,在查处反腐败案件上高压严打,在狠抓作风建设上持之以恒,在加强源头治理上注重监督,在强化示范引导上做好表率。
(一)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强化履职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要推行责任清单,解决“谁来干、干什么”的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解决“想去干、要干好”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解决“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党组班子必须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地税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是落实好主体责任的核心。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市局党组出台的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
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好第一责任。各级地税党组书记要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激励士卒”,又要“以身作则”,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绝不能当“甩手掌柜”。党组书记要加强对党组成员、其他局领导,以及下一级地税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
党组成员必须坚持好“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和其他局领导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开展指导,研究制定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及时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求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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