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各族干部群众责无旁贷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各族干部群众责无旁贷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要把云南“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既是对云南民族工作的充分肯定,又是极大的鞭策和鼓舞,饱含了党中央对云南民族工作的殷切希望。云南是民族大省,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500万。当前,云南民族工作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民族关系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特点,对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云南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共同责任,各族干部群众责无旁贷。

一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和模范。针对当前民族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各族党员干部都要带头运用多种方式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信任;要带头做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要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带动身边的同事、朋友和家人,带头广交各民族的朋友、结不同民族的“亲戚”,坚决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敢于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要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必要的民族宗教知识,熟悉了解和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礼仪,掌握一些常用的少数民族语言知识,不断提高在民族地区开展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着力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要牢固树立“民族团结,从我做起”行动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坚定不移地践行“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把“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作为主线一以贯之,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珍惜民族团结,全社会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三广大党员干部要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要在各民族群众中加强政策和法制宣传,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引导各族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

四是推动全民参与、共同维护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工作要靠每一个公民付出真心、真情,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善意的眼神、一次小小的帮助,都能让不同民族群众感受到那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信任和关怀。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人、身边事做起,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工作,对于推进云南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努力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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