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眼中,道德是在人与人交往的具体行为中实现的,这些行为的共同模式则是礼。礼是相互尊重的表达,也是人际关系的人性化形式。尽管礼在文献典籍中有多种解释,而古语中的“礼尚往来”,就强调了双方交往中的某种规则和规范。中国自古都是礼仪之邦,尽管礼仪的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各不相同,可是礼的精神原是一以贯之的。陈来认为:“中华文明的礼是以敬让他人为其精神,以温良恭俭让为态度,以对行为举止的全面礼仪化修饰与约束为其目的的文明体系。”今天,礼不仅对个人修身有其意义,对社会更有提升精神文明层次的效能。而在外交关系里,“好礼”则体现了尊重其他国家和人民的行为方式。
长期以来,中华文明与其他类型的文明以完全不同的形式朝前发展,并且形成各自的价值偏好。但是这种价值偏好,并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别,而与各自的文化传统有着紧密关系。陈来在书中旁征博引,从中西方比较的视角进行论证之后,认为中华文明有四个方面的价值偏好: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社群高于个人,和谐高于冲突。中华文明核心价值中所强调的仁爱原则、礼教精神、责任意识、社群取向,以及对王道世界的想象与实践,贯穿于中国漫长的历史,彰显出中华文明对关联性、交互性伦理的重视,以及对多样性和谐的推崇。
中华文明的传统价值观不仅在古代的东亚世界广受认可,在当今时代的国际关系、社会治理以及公民道德修养等方面,依然具有极大的探索空间。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华文明中的传统价值观中汲取丰富营养。
(《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国学流变与传统价值观》,陈来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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