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人人都是有尊严的,老师也不例外,老师的尊严不仅仅是课堂上受到学生的尊重,尊重老师的教学成果,尊重老师的教育行动,更应该尊重老师的人格,这是不容忽视的,也是不容亵渎的。
当然,对于老师面对学生的乌龟纸条侮辱一时有些冲动,没有通过温和的手段去处理,或者通过教育部门来处理此事,自己急于要清除掉学生对自己的侮辱,气愤之下打了当事学生小敏一巴掌,让事态有些扩大,有失控制,最后可以说不仅仅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
但是,对于学生的这样的行为伤害老师更严重,老师也是人,面对对自己人格的侮辱,做出一些出格的事也在所难免,也是事出有因,何况这位老师了平时说话就慢声细语,脾气也很温和,但面对这样的不尊重,侮辱行为,更是无法忍受才做出的错误行为。
那么事后,无论是教育部门,还是社会各方,都应该对此事有一个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不仅仅让老师受到伤害,让老师受到处罚,同样对于学生的过失,也应该进行处理,即便是让其接受事实,向老师道歉,也是必须的。可是,学校和教育部门单方面,对老师进行了开除处理,对于学生的错误行为却只字不提,这就有些避重就轻了。
“我是乌龟,我怕谁”的乌龟纸条是老师与学生发生矛盾的导火索,那么处理这事,不能离开这张纸条,要弄清事态的真相,不仅仅让老师受到相应处理,但也不一定要开除,同样对于学生也应该处理,这样才不是避重就轻,才会有公平正义,更有良知,而且既让老师有尊严,也让学生有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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