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朋友圈转发的“贩卖妇女儿童一律判死刑”话题(3)

理性看待朋友圈转发的“贩卖妇女儿童一律判死刑”话题(3)

“贩卖儿童判死刑”是治标不治本

无论我们是否身为人父人母,对于拐卖儿童者都是恨之入骨,当看到朋友圈中“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时,第一反应就是转发、扩散,要让所有人听到我们呼声,似乎一时间我们都成了“愤青”。可是,等到脑子凉下来,“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这样真的是理智的吗?这样真的就能杜绝拐卖儿童事情的发生吗?像杀人放火自古以来在刑罚中就会被叛处死刑,可是现实中止住了杀人者的脚步了吗?所以,“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为什么“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一时间成为网络热搜词,当然这和大家对人贩子深恶痛绝有关,但是,“一律判死刑”是不是太偏激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因为现在的我们太过极端,太过浮躁,以至于出现了“大兴摔女童案”,以至于出现了“路怒族”、出现了“远离垃圾人”的呼吁。在谴责各种过激的社会现象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反省一下自己。

对于“拐卖儿童一律处死”一事,笔者虽然很想赞同,但是理智的声音在说肯定有更好的解决之道。第一,改变观念。翻看被拐卖的儿童中以男孩居多,所以最先要改变的就是社会中“重男轻女”的观念。21世纪了,社会都在宣讲生女孩幸福感更高,想要生、想要买男孩的你们怎么还“不听劝”的非男孩不要呢。其次,改变没有孩子家庭的观念。没有自己的亲生孩子又怎样,夫妻俩可以自己更好的生活呀,再者说来,就算买来了孩子,你们会不会成天提心吊胆的担心哪天孩子亲生父母找上门来,担心哪天被公安部门抓到,并且买来的孩子是黑户,没法上户口、没法办身份证,没法上学、没法坐火车,将来的娶妻生子都是问题,为什么就因为自己的自私而破坏别的家庭的幸福、毁掉孩子的一生呢?何不转变一下思想,何不通过合法的渠道收养一个孩子,这样所有问题都解决掉了。第二,严查严惩。拐卖而来的孩子是没有户口的,当地公安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入户走访,核查出没有户口的人员原因,一旦查出是被拐卖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另一方面,我们都在说“处死拐卖儿童者”,其实“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如果没有了买方市场,有谁还去拐卖儿童,拐来干啥?自己养着?所以,对于被拐儿童的买方更应该严惩不贷,这样才能从源头止住拐卖儿童者的脚步。第三,人多力量大。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失孤》和《亲爱的》两部电影,在找寻丢失孩子的路上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如果全社会都行动起来,都在百忙之中留意一下身边的孩子,退一万步说,如果真的有孩子被拐,有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寻找,那孩子回到自己父母身边的几率会大很多很多。

所以,“拐卖儿童一律判死罪”我们感性的支持并点赞,但是在成人和法律的世界中只有感性是不行,要杜绝拐卖儿童现象的发生,我们还要学会理智,理智分析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之路。

【启示与思考】

法律上提高人贩违法成本,管理上加大治安打击力度,社会上破除陈风陋习,在这些层面上对保护儿童生命安全做出的努力从没有停止过,媒体也经常报道公安机关破获的贩卖儿童案件以及对案犯的审判。法律的事交给法律处理本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体现。然而在大家纷纷建议法律对人贩处以极刑的时候,笔者还是要站出来说一句,这种论点恰恰是法律意识缺失的体现。犯罪分子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该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简言之,就是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不应该一刀切、所有的人贩子都应该判处死刑,应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做判断。同时,不是说法律越严苛,犯罪行为就越少发生。也就是说,死刑未必能根治人贩子问题。从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通过严刑峻法来震慑犯罪,不是最好的办法。

其实违法犯罪尤其是针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违法犯罪本就会让正常人心底产生巨大的厌恶。然而法律意识就是让大家用理性思维去战胜情感冲动,用法律的角度解决问题才能从根源上遏制违法犯罪。冲动是魔鬼,不止是敬告施害者,也忠告各位看客。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在健全法律意识的层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律有极限,对违法犯罪,固然有它的威慑力,然而想要简单粗暴的依靠死刑这种极端方式来解决一切问题显然是把法律神化了。在健全的法治国家,法律不可能只尊重、只成全一种价值却完全抛弃另外一种价值,然而法律虽然存在极限,但是你我的理解思考无限,透过理性我们更努力促使法律进化追求更完善更周全更妥当的法律,法律的极限就是理性的起点。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