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战后和平秩序的核心

维护战后和平秩序的核心

——各国专家谈加强联合国作用

发挥核心作用

刘晓莉

世界反法西斯联盟建立后,整合了各国资源,形成了统一战略,促使战争局势逐步朝着有利于盟国的方向发展,并最终取得了战争的胜利。更为重要的是,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直接孕育着战后国际新秩序的雏形。1945年6月旧金山会议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随之诞生,宪章签署时二战尚未完全结束。

首先,反法西斯联盟建立的首要任务是联合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尤其是大国的力量,取得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因此大国间保持密切合作成为盟国的共识。战时,需要大国在战略规划、军事部署、后勤补给等方面通力合作;战后,为了防止和平再受威胁,同样需要大国在追究战争罪责、铲除军国主义遗留以及建立集体安全体系等方面相互合作。斯大林曾说,“分歧的确存在,……令人惊讶的是分歧如此之少,几乎每次都本着三大国意见一致和行动协调的精神解决。”

可以说,大国合作构成了未来国际新秩序的核心内容。

其次,反法西斯联盟内部国家社会制度、宗教文化、国际地位存在诸多差异,但在打败法西斯的共同任务面前,盟国间求同存异、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盟国间的求同存异直接赋予未来国际新秩序多元化的特征。

第三,反法西斯联盟得以建立的坚实基础来自对于民族自决权的尊重。联盟内部的殖民地半殖民国家在战争中被赋予了平等地位,同时积累了斗争经验,加之宗主国对于殖民地政策的调整,因此,非殖民化的进程得以加快,直接导致了战后民族民主革命高潮的来临,从而深刻影响到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建立。

第四,反法西斯联盟渴望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希望国际社会在经济方面全面合作,使人们自由生活、无所恐惧、不虞匮乏,盟国因此在战争后期致力于联合国和世界经济组织的构建,可以说,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深刻影响到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形成。

1943年10月,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签署《苏美英中四国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宣布“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所有这些国家无论大小,均得加入为会员国,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这个文件。

根据《四国宣言》,苏美英中四国肩负起联合国发起国的责任。1944年8月在美国华盛顿特区敦巴顿橡树园召开筹备会议,讨论《联合国宪章》草案,并就联合国的宗旨原则以及组织结构,即大会、安全理事会、秘书处以及国际法院四个基本部分的设置,达成一致。1945年4月,联合国制宪会议,即旧金山会议召开,中国作为四大发起国之一,派出了由10名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其中包括中共方面的代表董必武。

《联合国宪章》签署已70年,基本保留了敦巴顿橡树园会议所定立的框架,同时吸取了国际联盟的经验和教训。一方面,对于安理会的权威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安理会处理军事危机的能力得到加强。宪章草案于6月25日获得全票通过,并于次日举行签字仪式,中国代表团率先签字。1945年10月24日,经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大多数签署国的批准,《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联合国作为战后最大、最有影响的国际组织正式宣告成立。

联合国的重要作用,首先体现在奠定了战后和平国际秩序建构的基础。不同于一战后由传统欧洲国家所主导的国际联盟,联合国的基石或者说生命力的源泉,来自其所秉承的大国合作精神。在经历两次大战的荼毒和灾难后,人们逐渐意识到,世界和平安全的维护有赖于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尤其是大国之间的合作。《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大国一致”原则不仅反映了战后盟国力量对比的现实状况,体现了大国间的协调与合作,而且保证了安理会决议的权威性,建立在此基础上的集体安全体系必然会得到大国的维护和支持。

其次,联合国对于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关注推动了战后和平发展的趋势。经社理事会通过国际合作和援助帮助发达国家恢复了遭到战争破坏的国内经济,缓解了日趋严重的社会危机,也帮助发展中国家以及殖民地人民摆脱贫困、疾病和不公平的经济待遇。

第三,托管理事会的设置为殖民地人民打开了通往独立自主的大门。联合国在非殖民化进程中以及在反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制度的斗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上世纪60年代,大批殖民地国家获得独立,发展中国家崛起并以独立的姿态和平等的身份参与国际事务,成为战后独立于世界两极格局之外的一支进步力量,为维护和平与促进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四,联合国首次将人权纳入国际组织的职能范围之内。鉴于两次大战中基本人权遭到大规模蹂躏,因此,《联合国宪章》中写入了尊重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男女平等概念,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给人权下了权威性定义,把促进人权的国际合作纳入联合国的活动范围。

(作者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二战与战后世界研究所副教授、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会会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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