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村官腐败,如何“布防”是关键

杜绝村官腐败,如何“布防”是关键

继中山火炬开发区原宫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张连合、财务马雪梅、原宫花村书记郭仲强等3人侵吞宫花村土地或土地补偿款8000余万元被披露后,中山反腐再现“小官巨贪”。日前,中山市古镇镇冈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焯辉因涉嫌挪用集体资金4000万元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7月18日 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小村官打贪腐案件频发,大有“苍蝇之腐有时不逊于老虎”之势,村官是真正扎根于群众身边,为群众直接服务的干部,村官才是群众对干部形象最直接的认知,小官贪腐,往往也涉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直接利益,小官贪腐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极坏。因此,对于村官腐败不容小觑。

村官权小,但腐败案件却多发,最关键的还是监管链条的断裂。基层干部所拥有的都是涉及民生的实权,在经济发达地区村官腐败多集中在土地补偿款、企业改制等方面;经济落后地区多发生在截留国家下拨款物、私分集体资产上。而由于各项政策在执行中制度约束的薄弱以及干部监管的松懈,导致一些干部与民争利,用国家各项惠民补贴塞满了私人口袋,或者直接将补贴指标留给亲属,甚至以惠民补贴名额相挟受贿索贿。要治理贪官腐败就需要在这几个关键领域进行“布防”。

在地方政府层面上,村官被看作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桩脚。从税费征收,到计划生育,再到治安维持,千头万绪的行政指令必须通过村委会贯彻下去。因此,地方政府必然在村官产生人选方面实施有形无形的各种干预。村官并不是真的官,但必须完成很多政府布置的任务,他们对政府就会有很多个人利益上的诉求。两个方面合起来,上级政府官员就与村官成为了某种利益链条。在土地征用以及土地利益增值与分配过程中,有许多灰色地带,在多种“合谋关系”对促进效率特别有用。但在这种关系下,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也大量发生。

此外,治理村官腐败,还需克服“基层办法不多”的困境,探索创新治理方式。缺乏组织的个体村民,很难对村干部形成监督;而“民不告、官不究”,很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因此,需要抓好“监督关”,让他们不敢也不容易犯错误。监督的关键是搞好卓有成效的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针,用监督管好干部,规范干部行为。监督的重点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把监督权交给群众,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标准,让群众真正参与管理和监督。只有这样“小村官大腐败”的现象才会得到遏制和杜绝。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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