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精神集中体现“三严三实”内在要求(2)

邹碧华精神集中体现“三严三实”内在要求(2)

谋事实——忠诚敬业

邹碧华坚持从实际出发谋事,使各项工作、措施、办法符合实际。胸怀实心,正确认识现实。“我们要把追求法治理想种植在现实的土壤之中,……认清楚社会现实的残酷性,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持自己的理想。”他坦然面对艰难困苦,始终保持着火热的工作激情:“要想改变世界,首先必须改变自己。”体察实情,保持务实作风。“法院院长最大的敌人,是不知道有没有问题、不知道哪里有问题、不知道是谁的问题、不知道问题背后的问题以及怎么解决问题。”他的“问题意识”和重视调研的作风,让他工作起来得心应手,水到渠成。干好实事,拥有实在成果。他著作等身、推出群众工作接待规范场景设计、开发信访投诉监控系统等。他以“一个人如果很喜欢自己的职业,那么许多问题将迎刃而解”的理念,培养起法院干警的职业价值观,实现干警与法院共成长。

创业实——勇于担当

邹碧华不畏艰难,勇于创新,始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行动影响人、带动人、激励人。有敢于担当的创业激情。“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既是邹碧华的座右铭,也是他奋斗人生的写照。在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这副沉甸甸的重担面前,他以一句“组织上信任我,我一定会尽全力把它做好”而毫不犹豫地挑了起来。有无私无畏的创业决心。面对艰难的改革现实,邹碧华敢于直面利益冲突,他发自肺腑的呐喊:在党的航船上,我们要做“水手”,而不是“乘客”。有脚踏实地的创业行动。“燃灯者”的称谓即形象地展现了邹碧华作为一个无畏的改革者奋力拼搏的影像。他事不避难,带领司改办研究制定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为法院改革献上了一份奠基礼。

做人实——乐于奉献

“大人不华,君子务实。”邹碧华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自己写下了端正的一撇一捺。业务过硬,爱岗敬业。邹碧华为当好一名法官一直“蛮拼的”,他生前担任的职务和获得的荣誉无疑是对其个人能力和人格魅力的一种肯定。他组织编写的《证据百问》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为法官审判工作的实用工具,其著作《要件审判九步法》更是被媒体称为法庭上的“独孤九剑”。襟怀坦白,敢于较真。他提出了进行可视化管理、制定法官权力清单、择优遴选法官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为解决长期以来法官责任难落实、难追究的问题做出了积极探索。真诚待人,从善如流。“当一个好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无论对待当事人、律师,还是法院干警,他都以一颗真诚之心赢得了普遍的赞誉和尊重。约翰·哈佛说过,“一个人的成就,不是以金钱衡量,而是一生中,你善待过多少人,宽容过多少人,有多少人怀念你”。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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