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户籍制度改革与我国户籍制度的功能转型(5)

新户籍制度改革与我国户籍制度的功能转型(5)

五、结语:让制度为生活减速

在一定程度上,新型城镇化不是把人从一种稳定的状态转换成另一种稳定的状态,而是要把人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转化成另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因为,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所要“化”的对象其实不是双脚插在土里的农民,而是漂泊在城市里的农民工。在很大的程度上,新型城镇化不是“农民”的城镇化,而是“农民工”的城镇化。因此,本次《意见》明确地提出要把重点放在已经进城的农民工,而不是还没有进城的农民,这就是“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这个原则的内涵。

对于个人来说,有选择是好事,但选择太多也增加了选择的成本。如此之多的农民工四处漂泊,不能在一个地方扎根经营,短暂的一生耗费太多的时间在茫然寻找的途中,最后的结果往往也只是底层生活的再生产。对社会来说,个人的漂泊不定必然产生了对于他人和社会的外部性,一个流动的底层可能会带来更多的负外部性。居无定所对于家庭、伦理、青少年教育和精神健康的影响是复杂的,总体上很难说是积极的。对于国家来说,低序、高速、大范围和长距离的流动则大大提高了社会治理的成本。流动才有活力,但流动太快则难以涵养人心;开放是个好事,但适当的闭锁才能稳定;迁徙自由确实是个好东西,但是,实现自由和秩序的融合,也始终是人类追求的普遍社会理想。

确实,这种过度的漂泊与制度有关,因为我们的制度没有帮助流动者建立更加清晰的预期,徒然让个人深陷来自系统整体的与日俱增的复杂性;制度也没有更好地帮助人们在一个地方获得更多的向上爬升的空间,以至于让人不得不从一个起点平移到另一个起点。所以,我们需要新的制度为生活减速、为生活增加确定性。

我们在本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方案中,会看到不少社会控制的因素,但是,任何时候都会存在一些必要的机制来实现社会团结和秩序。问题只是在于我们能否成功建立这样的团结和秩序,能否让普通人的生活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新常态,在这个意义上,本次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展是很值得期待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