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诚信社会的三大挑战

建构诚信社会的三大挑战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和谐有序运转的润滑剂和黏合剂。社会运行中不时涌现的诚信缺失问题,已成为亟须治理的突出社会问题之一。习近平同志在不同场合,对诚信的重要性作了多次阐述。他在巴基斯坦议会的演讲中说道:巴基斯坦认为“诚信比财富更有用”,中国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两国传统文化理念契合相通。在辽宁考察时他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谈及如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他又指出,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在诚信方面的系列论述,为诚信社会构建开启了多维视野,提供了基本遵循。

诚信社会建构面对的基础难题是个体诚信意识薄弱,需着力解决道德规范弱化和价值观念错位的问题,大力培育个体的诚信自觉意识。诚信意识属于社会道德领域,是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和决定。因此,经济社会的运行状况,深刻影响着诚信意识的培育。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深刻转型期,体制机制的转换转轨、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度调整,给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造成了深刻影响。个体的道德观念遭遇利益关系调整和多元文化交融的双重冲击,“诚信”等传统价值观念出现缺失和缺位等现象。一部分个体在市场经济的诱惑面前,过度追逐个人经济利益,钻制度和规则的空子,唯利是图甚至铤而走险,通过违法犯罪的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道德规范弱化和价值理念错位等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时有出现,使社会诚信遭到极大破坏,同时也使个体对诚信的自觉坚守产生动摇和怀疑,导致社会呈现出某种程度的个体诚信不彰现象。

诚信意识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无形力量,在形成抑恶扬善的社会风气中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于诚信社会构建而言,个体的诚信意识水平及其遵守的自觉程度,决定着诚信社会的构建成效。无数自觉坚守诚信意识的个体,是形成一个诚信意识良好的社会整体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培育个体的诚信意识,并让守信成为个体的自觉行为,是构建诚信社会的基石。这就要求我们在建构诚信社会的过程中,必须直面个体诚信意识不彰的现实,着力解决当前规范弱化和价值观念错位的问题,实现社会公众诚信水平的普遍提高。同时,还要着力营造讲究诚信的浓厚氛围,使每一个体在社会交往中加强自律,自觉护声誉、守信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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