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四个全面”的内在关联

正确把握“四个全面”的内在关联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励精图治,开拓进取,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其中,关于“四个全面”的论述,集中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和基本思路,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从“二个全面”到“三个全面”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是第一个“全面”。随后,我们党又相继召开了两次非常重要的中央全会,这就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三中全会聚焦改革问题,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四中全会聚焦法治问题,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就是第二个“全面”和第三个“全面”。

关于第二个“全面”和第三个“全面”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有个形象化的比喻,那就是认为它们是“姐妹篇”:一张是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一张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路线图。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侧重于整体性,更多的是横向展开;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侧重于具体性,更多的是纵向深入。前者是对后者的统领,其主基调是立行立改;后者是对前者的深化,其主基调是建章立制。二者一破一立,同属实现治国理政现代化的一整套顶层设计方案,有着紧密的内在逻辑。两张路线图相互交织、交相呼应,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吻合,在一个时间轴上徐徐展开。至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更加完整、总体思路日渐清晰。

从“三个全面”到“四个全面”

“三个全面”的提法,最先出自于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所作的说明中。他讲到,作为决定起草突出考虑之首的问题便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工作部署,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

第四个“全面”,则是2014年9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讲话中最先提出的。他指出:“今天这个大会,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部署。”这样便第一次提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概念。同年12月中旬在江苏调研时,他又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至此,“四个全面”正式出炉。

“四个全面”的提出,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更加完整,日臻成熟。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后,我们党管党治党最显著的特征一个是“从严”、一个是“全面”。从严,就是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全面,就是涉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五大建设。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对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也都以党的领导作为实现目标的根本保证。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均进行了专门论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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