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改革:不再“大包大揽”厘清工作职责边界

信访制度改革:不再“大包大揽”厘清工作职责边界

“您的事情,已经不属于这里了。按照中央最新要求,您可以选择诉讼、复议等渠道。”日前,记者来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刚进门就看到一位工作人员正在给上访群众做耐心的解释工作。仔细打听,这位工作人员还是一名律师,旨在运用“第三方”的身份,更好地与上访群众交流沟通。

变化来自于近两年来的信访制度改革,特别是根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要明确实施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为此,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专门开设了访前法律工作室,并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前来对每位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经过律师的访前甄别后,属于信访部门受理范围的,转由接访人员接谈、受理和转办;不属于的,律师则会进行法律解释,并引导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程序处理问题,实现了来访事项的依法分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的变化,只是全国信访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两年来,全国范围内的信访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

日前,全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交流推进会在广东深圳举行。与会人士纷纷表示,信访制度改革喜中见忧,仍需重点突破。

信访不是啥都能装的筐

●已有25个中央部委出台或基本形成“清单”,划定信访部门权责界限

丁某1982年从哈尔滨停薪留职后,便来深圳再就业了,可退休时发现因工作调动手续不全,无法领取退休金。为此,他到处反映自己的问题。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受理丁某的案件后,一边派人赴哈尔滨调查,一边又聘请律师分析案情,在确定属于涉诉案件后便引导其到法院,并成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问题。

一段时期以来,信访工作权责不清,被人戏称为“信访是个筐,啥都往里装”。有法律专家认为,司法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过去以信访这种行政方式来处理涉法涉诉问题,既造成矛盾纠纷无法在制度上被终结,更容易让老百姓形成“信访不信法”的思维,对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整个国家的司法权威会带来负面影响。

有鉴于此,本轮信访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头戏就是“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2013年1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作为当年重点工作之一,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也由此启动。改革就是要厘清信访工作的边界,把不适合用信访解决、不属于信访范畴的事项“请出去”,同时把信访的分内事好好管起来。这就需要明确划定信访部门权责界限。目前,中央37个部委中已有25个出台或基本形成清单,公安部、民政部、人社部等5个部委已出台规范性文件。地方信访立法方面也取得突破,《广东省信访条例》去年颁布实施,山东、河北等省信访立法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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