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该怎样培养法治思维(2)

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该怎样培养法治思维(2)

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一是树立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法律信仰是法律得以存在的灵魂,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前提,也是法治社会建立的基础。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威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重申“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强调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人人有责,这个责任体现于信仰法治,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中。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法律大国”,但还不是“法治大国”,这需要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具体行政过程中,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努力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习惯。

二是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所以,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就要不断学习宪法,树立宪法意识。

三是抓好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加强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系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学习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法规知识培训,以促进领导干部养成法治思维。

四是培养领导干部强烈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强调纪律本身就有多种要求,首先要严格遵守党章;其次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第三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依法依纪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并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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