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跳楼”不可取 讨薪需理性(2)

“集体跳楼”不可取 讨薪需理性(2)

讨薪集体跳楼,以死相逼能否讨回血汗钱

这个事件反映出了人们解决问题的思维,他们希望通过媒体制造舆论压力来引起社会关注,就像近年来的多起互联网案件得到重视处理一样,现在许多人也希望通过媒体关注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让相关部门能有所作为,进而使事情得到解决。就像是众怒难犯,现在威胁式讨薪成为了社会常态,人们认为不把事情闹大就没人管,企业更不会理你,相关部门也只是推诿拖延。

为什么总要以死相逼才能解决问题?难道经济纠纷只能用极端方法解决?纵观讨薪事件,国家近年来制定了相关法律条例,出台多项举措治理,但令人遗憾的是,讨薪总与死亡“关联”,似乎已经步入一个“怪圈”,事情闹得越大,影响越大,才可能得到解决。

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多条讨薪途径,但从现实看,每一条路要走通都不容易:行政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但后者职能决定了它只能督促欠薪企业支付,并不具有强制作用;民事诉讼途径,劳动者可以选择到法院打官司,但诉讼周期太长,动辄一两年,即使赢了也可能只赢回一纸判决,未必能拿到欠款;还有最有威慑力的刑事手段,法律规定了对恶意欠薪者可刑事追究,但这柄利器也可能因为立案率不高、审结速度慢等因素而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当理智讨薪、法治讨薪难有效果,一些打工者通过极端方式讨薪,并不令人意外。跳楼讨薪让人心惊,但如果现实不改变,类似事件未必不会再次发生。我不否认这28名员工真想跳楼寻死,他们的目的或许只是想借这种威胁式的方式讨回自己的血汗钱。生命无价,不管那些跳楼者是不是在表演作秀,社会及媒体都应该尊重生命,也有责任传播正能量,而让“跳楼秀”这样的字眼出现在新闻标题上,则显示了媒体责任的缺失和人性的冷漠,这样的批判只能给他们的伤口再撒一把盐。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被逼无奈又求助无门,又有谁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高楼楼顶这个特別的“舞台”上“秀”来“秀”去?

跳楼不是最好的讨薪方式,甚至还会因为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处罚,但若不如此,又能通过什么途径达到目的呢?为了生存,他们可以不顾脸面,不顾尊严,不顾生命。由此看來,跳楼从来不是“秀”,有的只是无奈,只是呼喊……普通员工为工薪讨说法,求报无门,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引起社会关注,以便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种拿生命开玩笑的把戏并不可取,希望有关部门重视,维护普通员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欠薪问题,当地有关部门应该主动作为,建立正常纠纷解决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工人权益,让人们有需要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政府,而不是新闻媒体。只有树立起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才能从根本上取得人们的信任,结束靠博取眼球、吸引媒体的无奈讨薪路。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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