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牛鼻子”把好生态关

抓住“牛鼻子”把好生态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对象聚焦于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追究责任”,党中央善于抓住“牛鼻子”,把好生态关的这一举措,表明了我国一定要实现生态文明的勇气和决心。

在实际工作中,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要落到实处,关键要靠党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出现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事件等等行为的发生,往往与党政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有着直接关系。所以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让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握好手中的权力和责任,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的关系,为人类生存环境能健康良性发展把好生态关!

党政领导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就会自学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担当起为人民大众谋福祉的责任。 然而近些年来,唯GDP论英难的政绩观,导致了许多党政领导不惜牺牲生态环境,也要招引进一些不该或不适宜的企业以获取眼前的政绩,而忽略随之而来的各种毒瘤隐患。这些让人一时觉察不到的隐患毒瘤“病源体”,就会像“温水煮青蛙”那样恶化环境,以致出现“酸雨、雾霾天、癌症村“等严重恶果,最后危及人类生存。产生这些恶果的根源其实是党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到生态的重要性,治理过程中没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而出现的结果。

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才会清醒的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才会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才会将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的执行,才会在决策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时刻把握住建设的前瞻性,预见性、可行性,才会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算大帐,算长远帐,算整体账,算综合帐,才会不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从而清正廉洁地为人民大众谋福祉。

让党政领导干部担责,他们才会警醒,才会把好“生态关“。近些年来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主要都是通过道德感召和工作号召等软约束力的方式进行,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种像汽球一样具有弹性空间的管理,导致了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在权欲和利欲的驱使下,放弃了做人的原则,从而采取杀鸡取卵的手段获得经济指标的增长,赢取政治地位的升迁;另外,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追究,近些年来大多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担责,而对作出决策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几乎毫无责任,以致一但出现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就找替罪羊,推责任。这样出现的最终结局必然是“项目上去了,人进去了”、“政绩出来了,个人得提拔了,百姓却遭殃了,家园却烂掉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要受到惩罚”。《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出台,就从根源彻底改变了以往“权责不对等“的现象,以刚性的制度来引领和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划出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同时更加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并在追责情形中着重细化了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责任清单”,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应该做的”和“不做不该做的”。这种“分类-定责-惩处”的追责链条真正抓住了领导干部推动环境保护的“牛鼻子”,谨防生态环境损害于源头。

《办法》作为督促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用权的一把制度利剑、一道制度屏障,通过明晰其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从而警醒党政领导干部不能只顾追求经济的增长而不顾及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不能为了求政绩、获提拔而牺牲生存环境,否则就要受到制度的严罚。

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对于一个地方来讲,发展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决策,肆意拍板。无论时代怎么变化、社会如何发展,始终不能离开科学决策。对一个领导干部来说,讲规矩不越底线,敢担当积极作为,始终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才能真正造福于民,才能真正为国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不重视生态的党政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要想成为真正合格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践行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重要思想,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牛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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