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身建设上突出“四抓”
抓制度求规范。一是完善各项工作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机关工作有条不紊、规范运转。二是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把各项工作分解量化,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建立有效的用人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并提拔交流到党政机关领导岗位上去,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抓落实重实效。一是超前性。每月印发工作重点,对下一步应做好的工作超前考虑、及早安排,明确任务要求。二是创造性。对事关全局性、关键性的大事和热点、难点问题,经过深入调查,提出一些创造性、探索性、方向性的建议和对策。三是实效性。对一些急事、要事和难度较大的工作及时协调,并注意协调方式、方法和效果,使问题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和落实。四是主动性。超前谋划,及早行动,有效避免被动应付、工作滞后问题的发生。
抓创新增活力。在实践中,要努力做到四个转变:一是由只满足于办好具体事务向善于抓大事、谋全局、当高参转变。二是由只注意做好当前工作向善于从实际出发搞好超前服务转变。三是由被动应付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向自觉开动脑筋、主动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转变。四是由只注意搞好对内服务向增强开放意识、强化联络公关职能转变。
抓服务树形象。努力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窗口”意识。对前来办事、联系工作的人员、人大代表和来访群众,一视同仁,热情接待。二是强化质量意识。工作中要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真正在摸实情、办实事、创实绩上花力气,在勤动脑、多思考、出良谋上下功夫。三是强化时效意识。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说干就干的作风,在“热心办、马上办、办得好”上做文章,积极提高办事效率。
(作者单位:辽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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