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下的舆论引导“三时”法则

公共危机下的舆论引导“三时”法则

公共危机事件涉及局部乃至整体民众的切身利益,并且对社会的震撼力和影响力较大。事件发生后,一旦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民众的恐慌和疑虑,甚至引起社会动荡。因此,做好危机事件的舆论引导,对于平抑事态、稳定民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围绕危机事件展开舆论引导时,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地设置议题,突出报道的事件中含有深刻思想意义的事实或问题,使之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形成新闻媒体所预期的社会舆论,争取获得良好的舆论引导效果。同时,要注意舆论引导的时机,及时地因势利导。受众都有先睹为快的心理和先入为主的习惯,只要新闻报道具有时效性,就能先发制人赢得主动权。

事实证明,公众在突发性危机事件面前对主流新闻媒体的报道有着特殊的依赖,此时进行新闻舆论引导通常会直接影响事件处理的效果。新闻媒体应及时、充分、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事件的真实情况,尽快形成正确的判断和认识,并迅速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从而有效地引导舆论。因为此时的社会舆论尚处于信息相对缺乏且留有较大可塑空间的形态,舆论走势尚不十分明确;新闻媒体倘若能够及时进行舆论引导,即时提供明确而又易为公众所接受的价值判断或道德选择,那么就较易为舆论发展确定正确的方向。

在危机事件报道中,新闻媒体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度、效”非常重要。所谓“时”,既指时机,也指时效。对公共危机事件报道的时机选择是谋划舆论引导时须首先考虑的问题。只有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效,对危机事件及时报道、发声,才能抢占舆论制高点。在当今新媒体传播“零时差”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必须强化时效意识,坚持审时度势,关键时刻不失语、不缺位,掌握话语权,特别是话语主导权。通过传播主流舆论、传递政府的声音,凝聚人们的共识。这就要求在公共危机治理中把握好舆论引导的“三时”法则。

“及时”:先声夺人公开信息

面对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新闻媒体需要抢占舆论制高点。为此,舆论引导要强调时效,需要在舆论尚未爆发、尚未出现各种舆情苗头之时主动发声,以主流权威的声音去引领众声。

面对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新闻媒体在时机方面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在第一时间披露信息,占领舆论制高点。例如,2013年3月上海黄浦江的死猪漂浮事件,可谓一起全国舆论关注的大事。2013年3月5日,黄浦江发现大量死猪,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引起公众注意,有关部门开始打捞死猪,并查明死猪来源地是浙江嘉兴,同时水务部门加强对黄浦江水厂的监测频率,增加到每4小时检测一次。2013年3月24日,上海市政府宣布死猪打捞基本完毕。与此同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就养猪及死猪处理等问题的防治立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至影响到公共卫生安全。本次事件发生后,从中央到事发地,以及其他地区的多家新闻媒体均第一时间介入,派出记者进行跟踪报道,在事件发展的各个节点及时发声,起到了较好的舆论引导作用。2008年汶川地震的报道也是如此。由于公开信息及时,舆论引导顺势而为,大规模的抗震救灾活动很快在全国得以展开,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的抗灾成效,受到国际舆论的一致好评。

危机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应先声夺人地公开信息,否则就会在舆论面前陷入被动和尴尬的境地,甚至还可能会带来消极影响。新闻媒体在未能及时公开信息的问题处理上,在2002年“非典”事件的前期新闻报道中,我们留有深刻的教训。再如,2014年年初发生的“马航事件”,因飞机上大多数是中国乘客,与我国关系极大。然而,我国新闻媒体在事发后未能及时有效地充当舆论引领者的角色,没能充分输送有价值的信息,在舆论引导的时效性方面也存在欠缺。空难事件发生后的搜寻期间,我国新闻媒体没有在第一时间掌握权威的信息,在大多时间里只是扮演海外新闻媒体信息的搬运工角色,特别是争相转发海外新闻媒体关于失联飞机“迫降越南”“发现信号”“发现残骸”“空间解体”等不实消息报道。由于无法及时获取有关空难事件原委的情况,国人对围绕该事件的新闻媒体报道产生了诸多猜测与怀疑,从而削弱了公众对政府安置失踪人员家属以及开展搜寻救援工作的信心。由此可见,舆论引导要强调时效,需要在舆论尚未爆发、尚未出现各种舆情苗头之时主动发声,以主流权威的声音去引领众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