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3)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3)

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理论。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时提出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论以其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把先进的法治理念转化为科学的法治实践。

从严治党、依法反腐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强调从严治党、依法反腐。习近平同志提出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反腐败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高度重视公权力配置的源头治理和公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上游治理,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严治党、依法反腐的理论积极应对和解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问题,也为党的建设提供了科学有效的理论指导。

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理论。我国对内坚定推进依法治国,对外坚定维护和积极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都有平等参与地区和国际事务的权利。”“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这些主张符合各国的普遍意愿,符合历史发展潮流,极大丰富了国际法治理论。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会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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