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场世纪大审判的比较

两场世纪大审判的比较

历史不可忘却。一个铭记历史的国家,才是清醒、成熟并知道如何正确前行的国家。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纪念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为了牢记空前惨烈的世界大战的深刻历史教训,也是为了珍爱和平维护战后的世界秩序。然而,总有一些人患有历史健忘症,尤其是日本安倍内阁上台以来,歪曲篡改历史,为军国主义招魂,解禁集体自卫权、推行新安保法、修改和平宪法等行径,值得引起人们的警惕。唯其如此,回顾和思考战后对发动世界大战的元凶进行清算的两场大审判,即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更显必要,因为审判记录的每一页每一字,都记录着他们的累累罪行,并揭露得淋漓尽致、铁证如山,是任何人否认不了的。

在战后如何处理战犯问题上,当时是存在不同看法的。有人主张对战犯施以报复,比软弱和烦琐的法律审判更加简单可行,苏联和英国不少人主张把这些战犯枪决、活埋或流放,就连丘吉尔首相也有过这种想法。但弗朗西斯·比尔德教授给罗斯福总统写了一封信,认为一次审判的历史意义,要远大于一场报复性屠杀,能最大限度赢得时代公众的支持,并且赢得历史的尊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也呼吁进行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后来同盟国正是这样做的。

纽伦堡审判在1945年11月20日至1946年10月1日进行,选择纽伦堡富有寓意,因为它被称为纳粹党党代会之城,1935年又在这里通过了迫害犹太人的纽伦堡法案。由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对24名(缺席2人,实为22人)德国纳粹首要战犯进行审判。法庭在一年内先后开庭216次,以大量确凿的证据指控上述战犯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多项罪名。1946年9月30日,法庭宣读了长达250页的判决书,判处戈林、里宾特洛甫、凯特尔等12名战犯绞刑,无期徒刑3人,其他几人分别判20年、15年和10年有期徒刑,巴本等3人被判无罪。

东京审判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原日本军部举行,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28名甲级战犯(缺席3人,实为25人)进行审判。两年半的审判中先后开庭818次,法官内部会议131次,出庭证人419人,779人提供书证、物证达4336件,审判英文记录达48412页,判决书长达1231页,最后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7人绞刑,16人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有期徒刑。

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称得上是空前的世纪大审判,具有重要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其一,这两场审判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对发动世界大战的战犯进行公开审判,其规模之大、时间之长、动用人力物力之多、影响之巨大都是空前的。其二,审判以大量人证、物证、书证等无可辩驳的确凿证据,宣判了法西斯首要战犯的罪行,把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彻底清算了法西斯主义的滔天罪恶,对根除法西斯主义起到积极作用。其三,两场审判都以破坏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对被告进行起诉,大大拓展并丰富了国际法的空间和内容,警示那些肆意挑起侵略战争的罪犯,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四,两场审判对维护战后世界和平与国际秩序产生了积极影响。值得一提的是,以梅汝璈大法官为首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东京审判,他们日夜奋战、据理力争,为这场审判的正义、公正和成功作出了贡献。正如著名教育家顾毓琇赠言所说:“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的千百万死难同胞,到侵略国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天下之壮烈事,以此为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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