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2)

第二十九章 推进人才强国战略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完善用人机制,发挥人才作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

第一节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培训制度,加强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党政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企业家,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战略高技术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战略科学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加强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二节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规范人才市场管理,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环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分类管理体制,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制度。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八篇 深化体制改革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第三十章 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第一节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加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权责。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第二节 健全政府决策机制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实行综合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问责制,完善行政赔偿制度。

第三节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缩小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和中央与地方的投资事权,改进和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投资调控体系。

第三十一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第一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绝大多数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的公司。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第二节 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制定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法律及配套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节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

坚持政企分开、放宽准入、引入竞争、依法监管,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形成综合运输体系的要求,推进交通运输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加快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巩固厂网分开,加快主辅分开,稳步推进输配分开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深化石油、电信、民航、邮政、烟草、盐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形成竞争性市场格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四节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进一步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改善行政执法和司法环境,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第三十二章 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实行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财税制度。

第一节 完善财政体制

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预算编制制度,提高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国库现金管理和国债余额管理制度,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对土地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入的管理。

第二节 完善税收制度

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适当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部分应税品目税负水平和征缴办法。适时开征燃油税。合理调整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目。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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