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4)

第三十六章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重点通过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把利用外资同提升国内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结合起来。

第一节 引导外商投资方向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稳定、透明的管理体制和公平、可预见的政策环境。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鼓励外资企业技术创新,增强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吸引外资能力较强的地区和开发区,要注重提高生产制造层次,并积极向研究开发、现代流通等领域拓展,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效应。

第二节 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

引导国内企业同跨国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发挥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在保护国内自主品牌基础上,引导和规范外商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有效利用境外资本市场,支持国内企业境外上市。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鼓励外商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来华投资。鼓励具备条件的境外机构参股国内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继续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重点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用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审慎使用国际商业贷款,允许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融资。加强对外债的宏观监测和管理,优化债务结构,保持适度的外债规模。

第三十七章 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完善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和政策,积极发展与周边国家及其他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第一节 实施“走出去”战略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促进产品原产地多元化。通过跨国并购、参股、上市、重组联合等方式,培育和发展我国的跨国公司。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扩大境外资源合作开发。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承包水平,稳步发展劳务合作。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境外投资的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和海外国有资产监管。

第二节 推进国际区域经济合作

统筹规划并稳步推进贸易、投资、交通运输的便利化,积极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加强对话与协商,发展与各国的双边、多边经贸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投资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增加我国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进一步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

第十篇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十八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一节 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完善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

第二节 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

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鼓励婚前和孕前医学检查,预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遗传性因素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

第三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社会氛围。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增强全社会的养老服务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强养老服务、医疗救助、家庭病床等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建设。

第四节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加强妇女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劳动保护、法律援助等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孤残儿童手术康复、家庭寄养经费投入和艾滋孤儿救助机制。

第五节 保障残疾人权益

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贫困残疾人脱贫、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第三十九章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第一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突出的位置,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努力控制失业规模。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完善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并规范发展就业中介服务。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制度。完善企业裁员机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国有企业要尽可能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安置富余人员。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劳动保护和劳动执法监察,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学、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控制和调节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收入。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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