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民主”新路与党的领导的自觉性
“中国式民主”的本质特征,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式民主”需要党的领导,归根到底,是因为党具有领导“中国式民主”的自觉性。1978年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党代会以及和政治建设有关的中央全会,都对民主在中国的发展做出了深刻的阐述分析,尤其是明确了欲推进改革,必先从民主着手,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等科学命题和重要论断。本着这样的真知灼见,中国共产党对民主的发展进行了精心的谋划布局,在实践中一步步地认真贯彻落实。
民主需要党的领导,这在西方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事情,因为以西方的政党标准来看待政党的作用,民主当然无需党的领导。西方国家的政党只有一个功能,就是参加竞选,获取选票,政党竭尽全力就是为取得选举成功,以便能上台执政,政党本身根本没有领导和推动民主的职责和功力。但在中国完全不同,中国共产党是在严酷的革命战争的环境中产生的,并且从长期的革命党转变为稳定的执政党,有着牢固的执政地位和丰富的领导经验;党缔造了国家,也领导着国家。这样的政党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不但可以领导民主,而且能使民主卓有成效。
■“中国式民主”新路与民主治理的有效性
民主既是治理国家的理念信仰,也是治理国家的手段方式。但无论是民主作为理念信仰也好,还是作为手段方式也好,都要取得治理的功能效果。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邓小平在谈到判断和衡量改革的是非成败其中包含民主实践的标准时明确指出,一定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日裔美籍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也指出,现代民主体制要与三组制度相结合:国家、法治和问责机制。民主之所以需要这三要素,就是为了有效地服务于自己的公民。民主的发展必须具备这样的基本功能,如果说实行民主改革、推进民主发展,达不到这样的要求,民主就毫无价值可言。
以民主治理的有效性而言,“西方式民主”正逐渐陷入困境。“西方式民主”的议会制,导致了恶性竞争,不同的政党出于私利,使决策久拖不决;“西方式民主”的两党或多党制,政党的轮流执政往往使政策不具有长期性,执政的政党对国家和民族的长远的重大利益缺乏思考和安排,而更注重选民看得见的短期利益;“西方式民主”的选举制,完全为金钱打选战,互比筹款烧钱能力,候选人在竞选中基本上靠“贿赂选民”,攀比谁开出的福利条件最为优惠,而全然不顾国力和财力的现实情况,超前许诺、漫天开“空头支票”。把“西方式民主”引入发展中国家,更造成“民主的灾难”,诸如利比亚、泰国、乌克兰等国,出现了民粹泛滥、社会动乱、国家分裂、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等现象。
而“中国式民主”,由于坚持民主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民主发展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民主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民主发展的最佳路径是选择从发展基层民主开始循序渐进,民主发展的优先秩序是搞好党内民主建设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发展,民主发展必须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进等一整套理念和做法,充分保障了民主治理的有效性。中国能够在经济社会领域继续保持向前全面发展的态势,中国民主政治能够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驱动力,就是以“中国式民主”治理的有效性为根本的前提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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