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掩护意识
看过战争片的人都知道,战场上,每逢遇到炮弹、手榴弹袭来的危机关头,指挥员身边的战士总是奋不顾身地把领导扑倒在地,用身体掩护领导的生命安全。战时的这种“掩护意识”也适用于平时。因为在日常工作中,会经常遇到棘手问题的处理。这类问题一般具有复杂性、严重性、敏感性的特征。为领导分忧,把担风险、得罪人的事情办好,是我们机关干部的职责所在。
对领导的掩护意识,可以具体为“三个作用”:一是当领导不太清楚下面的事情,或者下面不太领会领导的意图时,应多做沟通的工作,起到桥梁作用,使上下之间协调一致。二是当贯彻涉及诸如职级调整、纪律处分、进退去留等切身利益的组织决定时,应多做疏导工作,起到必要的掩护作用,不能动不动就把领导推到第一线,以使工作留有回旋余地。三是当领导的意图与下面的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强烈反应时,应多做化解的工作,起到缓冲的作用,并及时查清情况,提出建议,力避产生对立情绪。
要有本分意识
怎样守住本分?首先有一个认识问题,机关干部确实需要积极主动的精神,既能办文、办会、办事,又能出谋献策,为领导拾遗补缺,为下面排忧解难。但是,机关工作是服务领导,而不是实行领导;是辅助决策,而不是做出决策,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绝不是可以越权行事。所以,什么时间办什么事,什么场合说什么话,要做到心中有数。总得来讲,在领导面前,未经核实的情况不能乱讲,没有依据的意见不能乱提;在机关不能炒作未公开的领导意见,不能背后说三道四;到基层讲话办事也要注意分寸,不能盲目迎合一些消极情绪。
总之,机关干部与领导相处,考虑问题一定要细腻一些,领导毕竟是领导,什么时候也不能把关系搞紊乱了。关系正常规范,感情密切长远。最常见的这几种不正常关系一定要警惕:对领导唯唯诺诺,甚至阿谀奉承,犹如“主仆”关系;对领导敬而远之,不敢直言相谏,好像“猫鼠”关系;认为是领导面前的“红人”,能让领导言听计从,如同“哥们”关系;把分管的业务看得很重,不愿让领导当家插手,领导处事还得跟他商量,成了“协作”关系;对领导的指示坚决不执行,或者所提意见建议得不到领导批准时,就发牢骚、讲怪话,颠倒了上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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