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解读《若干意见》: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3)

专家学者解读《若干意见》: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3)

国企党建要遵循问题导向,构建有效预防腐败的“藩篱”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形势很好,但是存在的问题同样很多。尤其前一段时间的巡视过程中更是暴露出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问题,一些企业不仅存在严重的利益交换等腐败问题,甚至其重大项目的投资立项都与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经济发展目标大相径庭。“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原因固然很多,最根本的就是一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被削弱,党的建设被虚化,党的作用被淡漠。”辛鸣指出,《若干意见》在化解国有企业发展弊端、校准国有企业发展方向上出台了若干重大举措。

张春晓举例,从“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到“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到“中央坚持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没有变”,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合理把握改革的尺度和边界,努力强化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走向市场、自主经营,提防少数个人或小群体谋取私利,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

李锦认为,《若干意见》的制定,为国有企业构建了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现实与规律相适应,与企业的改革和反腐倡廉历史进程相适应,符合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会为保障国企改革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相信,国企改革的深入将有助于遏制腐败。对于权力集中的领域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将国企推向市场,建立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落实法人治理结构,使得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职代会、党组织等机构各司其职,内外部监督互相配合协调。通过科学规范的企业运营制度,让国企高管不能腐败;要设计完善的薪酬激励和约束体系,让其不愿腐;继续加大反腐查处力度,让其不敢腐。”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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