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斗争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严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全党范围内形成根治腐败的关键在于推进制度建设的共识,展开新一轮的制度反腐实践。
制度反腐的关键是“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制度反腐,就是通过制度设计约束权力,扼杀权钱交易的可能性,是预防和抑制腐败的根本抉择,其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权力的约束问题,即如何创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组织制度的问题。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这无疑给我们一个信号,制度反腐必须通过顶层设计,依靠完善的制度和科学的规划,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更加注重形成有效的制度运作机制和权力监控机制,从源头上开展防治腐败工作。
其次,要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腐败最容易导致执政党公信力的下降,反过来说,卓越的反腐败成绩,也能在短期内迅速提升执政党的公信力,但从长期来看,提升执政党的公信力却不能只依靠反腐,因而当前高压态势下的反腐行动,可以说是政治体制改革破局之作,也为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争取了时间。结合我国实际,需要不断改革完善当前的政治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有效实现对权力的合理配置。
最后,要遵循权力运行的规律。为避免利用权力谋私,必须通过设置具有科学性、正义性、稳定性的制度来制约和监督权力,让坏人无法干坏事,这就是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鉴于此,必须建立起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必须保障监督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落实监督者的地位和权威,拓宽畅通可行的渠道,真正将监督参与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制度反腐的前提是“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制度体系”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规范约束权力。主要应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反腐制度”体系的构建。一般来说,“反腐制度”主要指以预防、惩治腐败行为为直接目的的制度安排。从当前的制度反腐实践来看,制度的制定尚未形成强大合力,高效的“反腐制度”体系有待完善,有的腐败分子还存在贪腐侥幸心理。因此,能否建成高效的反腐制度体系,事关制度反腐实践成败。必须对现有的反腐制度法规进行清理整合,注重从整体上、宏观上对反腐制度进行系统规划,增加有效的制度框架设计,避免重复、减少制度规则间的不协调,实现制度之间相互对接、不留空隙,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与水平,最终形成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高效反腐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反腐配套制度建设。协助“反腐制度”执行的配套制度安排,它包括选举制度、社会信用制度、代表质询制度等,在制度反腐的具体实践中,可以发现要确保反腐制度落到实处,配套制度亦不可或缺。例如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在国内首次提出是1987年,至现在已有28年时间,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定,但一直收效甚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配套制度,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信用制度、监督问责制度等作支持。当前,必须充分考虑与反腐制度相适应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严密的制度之网,以“不能腐”防范机制确保制度反腐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