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一份“反腐宣言”
图为:2014年11月1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怀柔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这是会议结束后,习近平向中外记者介绍会议情况和成果。
2014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的APEC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一项反腐败合作宣言--《北京反腐败宣言》,旨在加强我国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亚太各国反腐追逃等合作,携手共同打击跨境腐败行为。
《北京反腐败宣言》的核心内容包括,拒绝为腐败分子及其非法所得提供避风港,加强对外逃腐败官员的引渡和遣返;加强对出入境移民活动的监管,建设相关信息共享机制;探索运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合作倡议,加强双边反腐败合作;支持并参与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通过一切可行方式开展反腐败案件合作,并为开展反腐败跨境合作的官员提供行政安排等方面的便利等。
《北京反腐败宣言》呼吁:“在既往反腐败承诺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以身作则开展合作,共同打击本地区内各种腐败行为。我们将带着崭新的活力与姿态,通过扎实的行动和其他必要的有效措施,扞卫我们在维护地区安全、市场诚信、社会法治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共同利益。”
《北京反腐败宣言》的出台,加速中国与美国等国在引渡条约、司法协助、反洗钱等领域的谈判,克服减少中美两国因司法及文化差异导致的合作执法障碍,加大了两国协同打击腐败的力度。
11月11日,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致闭幕辞时,总结了会议成果:“我们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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