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一个回国自首的逃美腐败分子
图为:2014年12月3日至5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4年12月22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潜逃美国两年多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国回国向我国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此案是中国“猎狐”行动督办案件,也是中美双方共同确定的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在案件侦办的过程中,我国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启动了调查取证等工作,美方给予了支持和配合。在强大的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王国强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向我国纪检监察机关递交了自首书。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