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应处理好五对关系(2)

严以用权应处理好五对关系(2)

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唯物史观认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思想和行为,就是义,否则就是不义。利有正当之利和不正当之利,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手段获得的个人利益,就是正当之利,反之就是不正当之利。坚持义利统一的原则,摆正各种义利关系。我国市社会主义国家,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义利统一成为必然的趋势和方向。但义利之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也会有矛盾的对立,因此要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反对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总是围绕着“义利”二字打转。当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各种诱惑、算计,各种讨好、捧杀,往往会使领导干部成为被“围猎”的对象。防止成为被“围猎”的对象,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戒、心中有法,行得正、坐得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郑培民“不给别人一丝送礼的理由,不让自己有一丝腐败的念头”,因而定力如磐、雷打不动;杨善洲“一辈子把‘后门’关得紧紧的,而为人民服务的‘前门’始终敞开着”,故而一生清廉、一生平安。领导干部应该亲商、爱商、敬商、助商,对企业家多支持,但绝对不能官商勾结、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古语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对领导干部来说,不怕物质诱惑多么炽烈,就怕内心自律溃败;不怕监督存在“留白”,就怕不能战胜“心贼”。要正确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别让自己掉进唯“利”是图的歧路和“见利忘义”的错路。

处理好近与远的关系。为官用权必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问题。习近平同志一直在倡导“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他在正定就开始讲“功成不必在我”;在福建宁德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应时刻牢记“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的道理,克服经济建设中急躁情绪和短期行为,做长期艰苦的努力;在浙江时他多次指出,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功成不必在我”,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他在《之江新语》中谈到,“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后人的工作总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之上的,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铺路石,甘于默默无闻地奉献,“显绩”就无从谈起,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即使有“显绩”,充其量也只是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 现实生活中,因为显绩看得见摸得着,专注于显绩的干部,更容易出成效、被关注、受重用;而潜绩看不见摸不着,费时费力、难以形成轰动效应,那些默默无闻打基础、踏踏实实抓长远的老实人,常常与荣誉无缘、与提拔无份。从这个意义上讲,用心抓潜绩,不但需要有思想深度、超前眼光,更需要有无私品格和高尚境界。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一任,既要把经济增长作为显绩,又要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指标和实绩作为潜绩。要甘于奉献,着眼地方长远发展,要甘于追求潜绩,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守得住青山绿水,留得住后世政声。

处理好小与大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贯穿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严和实是一件一件事情、一点一点修为积累起来的,必须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小事之中有党性、小节之中有原则。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无不是从养痈遗患一步步走向病入膏肓的。有人认为吃点喝点不为过、收点拿点不犯法;有人习惯用“只有这一次、大家都这样、不是我一个人”开脱自己。党员干部出“大”问题,往往始于破坏“小”规矩。“小节”,一边是违纪,一边是违法。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对自己要求更严,“每天砌一块好砖,人生才会有一面好墙。”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恶事。要严守规矩,搞一次特殊就会丢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会多一份差错、谋一次私利就会留一个污点。一切按法纪办、制度办和规矩办,方能不逾矩、不越轨、不犯规。要慎独慎微,居不妄想,行不妄做,心不妄动,思不妄发,自觉将自己置身于阳光之下、组织之下、人民群众的目光下,坚守道德底线、远离法纪红线、提升信念高线、划清交友界线。

(作者:湖北黄冈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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