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筑牢社会安全感

依法治国,筑牢社会安全感

有人曾在朋友圈发照片,画面是深夜里一幢灯火通明的大楼,文字说明是:家对面的法院办公楼。自今年5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这一幕已经成为法院工作常态。案件总量增幅接近三成,当场立案率超过九成……事关群众法治信心的“立案难”现象,逐渐成为历史。而这,只是行进中的法治中国的一个缩影。发展的稳定器、改革的压舱石,“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这艘巨轮正在进入晦暗不明的深水区”,5年前,类似表述常出现在国外媒体上。“深水区”里的激流涌动,巨轮上的乘客感受最深。利益交错、藩篱重重,靠什么指引改革航程?人心多样、观点多元,用什么维系社会共识?社会转型、制度转轨,拿什么充当定海神针?时代的大变局之下,法治的力量格外凸显。法的基本价值之一,就是其安定性。对于转型中国来说,以法治筑牢社会安全感,不仅体现为社会安定、群众安心,不只意味着改革举措不能朝令夕改、决策出台必须于法有据,更体现为法治对改革已有成果的守护,对社会秩序和价值理念的捍卫。这也是贯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主线。

平安,是社会安全感的底线,也是重要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身处“风险社会”的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期待法治带给人的庇护。从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到深入推进信访体制改革;从建设平安校园、维护食药安全,到有效防控电子商务、寄递物流等新业态中的风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平安中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立体守护。从佘祥林、赵作海等冤错案的曝光,到密集出台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从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到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依法治国不仅着眼全局谋划和顶层设计,更致力解决现实问题、对接群众感受,让群众在个案中找到真正的安全感。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熔铸为改革的总目标,法治更是一个内在要求。“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从推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政治改革,到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00余项,管住了权力,释放了活力。有政府官员感慨,以前群众对你客气归客气,但笑容“像肥皂泡一样转瞬即逝”;简政放权、改进作风之后,群众“笑容的弧度都大了起来”。而“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的要求,推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法律61件,国务院制定修改行政法规73件,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3497件,让法治成为确保改革稳健行进的“安全气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从“十二五”到“十三五”,中国正处于社会的深刻转型期。市场经济催生多元观点,社会转型引致诉求不一,要求我们抓牢法治这个最重要的规矩。需要看到,未来中国还将长期处于求共识、谋发展的阶段。小到依法解决“钉子户”难题,大到推进各项改革落地,缺乏法治意识、脱离法治方式,只会激化社会矛盾,增加社会转型成本。只有法治,才能为各种利益诉求找到制度化的出口;也只有法治,才能赋予人民普遍安全感。

回首峰峦入苍茫。经过30多年的改革历程,改革、发展、稳定,构成当代中国的一个“铁三角”。法治,正是这个三角形的平衡点。在即将到来的“十三五”中,如何掌握好破与立、进与守的辩证法?如何破解少数与多数、当前与长远的思考题?唯有一断于法,才有共同的标准、公认的规则。唯有让“现实之法”成为所有人的“内心之法”,法治中国才能托举出经济社会发展的累累硕果,让法治真正成为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改革抵达成功之境的界碑。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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