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看到了,现在数据显示,在2008年到2014年期间,农民工中年龄偏低的人群,他们的数量和比重都在下降。那么年龄偏大的,40岁以上人群的比重是明显提高的。比如说4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的比重是从2008的30%提高到了2014年的43.5%。同期,16-20岁这部分的农民工的比重从2008年的11%,降到了去年的3.5%,从具体的人数来看,我们也可以看到了,2014年在城镇的农民工中,16-20岁的人群有1400万,这就意味着他们还有意愿待下去,而且刚刚转进来。但是那些可能想回去的人,也就是说40岁到45岁的这个人群,目前有2700万,也就是说想回去的意愿是大于想进来的意愿的。事实上,我们已经出现了很多的年龄大一些农民工返乡过程。这个提到了前面我说到的城镇化过程可能会逆转。为什么?
我们知道城镇化的涵义就是说,人们从生产率低的农村和中西部的部门和地区,转向生产率更高的部门和地区。这种转移带来资源的重新配制,可以带来效率的提高。这种生产率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劳动力的增长、人力资本的转变,同样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增长。
这个过程按照发展经济学家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所说的,就是产业结构转变带来的效率,也就是经济增长的过程。现在的这个趋势,就是说如果农民工不能解决身份的话,到了40岁以后就要回去,回去的人比进来的人多的话,就可以看到我们出现一个逆库兹涅茨(Kuznets)的过程,就是说与库兹涅茨(Kuznets)资源效率改善相悖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已经在经济增长速度减速之上会加上一个更进一步的下降因素,这个因素应该避免。
如何防止城镇化的可逆,现在我们提出一个概念叫做新型城镇化,这个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再详细一点说就是农民工的市民化,农民工得到市民的户口,成为真正的市民,享受到均等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这是一个核心。这些因素和目标达到了就是农民工的市民化,也就是说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那么新型城镇化,大家可以自然地想象是必须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
那么,中国经济增长已经是降下来了,第三季度为止我们的经济增长率是6.9%,与过去两位数的增长率相比降了很多,但是这是我们的潜在增长率,我们要适应它适度的减速。但是潜在增长率不是我们的命运,不是我们的宿命,我们不是说到这里为止了,我们未来将维持中高速的经济增长,还有来源,就是改革红利。
户籍制度改革是改革红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非常显著的部分,我称之为“立竿见影”、“一石三鸟”。理论上来说,户籍制度比较完整的改革能够使未来的潜在增长率提高1%-2%个百分点,也就是未来即使假如说我们的潜在增长率维持在6%了,那么如果户籍制度充分的得到了改革,增加一个百分点,甚至是更多,也是完全可能的。当然了这是纯理论上的东西,实际上是要我们通过推进改革来变成现实。那么我讲的这个所谓的“一石三鸟”的改革,至少可以列举出户籍制度改革可能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带来两项明显的效果。
第一,增加劳动力的供给。因为我们的增长速度下滑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力短缺、工资上涨、成本提高。那么,农民工在未来几乎是唯一的劳动力供给来源,稳住了农民工,让他40岁以后还在城市待着,那么劳动力供给就增加了。
第二个,你让他有更好的制度条件,能够从生产率低的地区和部门转向生产率更高的地区和部门,那么他的资源重新配制的效率、生产率提高的效果就会继续地显现。除此之外我们也知道,1.7亿的进城农民工,另外还有1亿在农村、本乡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工,加起来有2.7亿,如果这部分人改变了他的身份和消费模式的话,变成了像城里人一样的消费,我们可以想象,内需会提高多少。
因此这个效果非常明显。那么我们如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呢?第一要认准了户籍制度改革是必须推进的,因为不是按照理想模式说我们应该怎么样推进,而是说我们应对当前中国经济挑战必须要做的事情,因此要下定政治决心。第二我们要有政治智慧推进这个改革,为什么推进这个改革?怎么做?现在大家看到改革好像还没有及时推进,原因在于能够直接推动改革的地方政府,不知道谁应该支付改革的成本、谁能够得到改革的收益。
我前面说了,户籍制度改革可以带来改革红利,表现为一到两个百分点的潜在增长率。但是这个改革红利,不是每一个地方政府均能得到的。但是户籍制度改革的确有成本,而且这个成本要由每一个地方政府、每一个城市政府去具体地支出。因此我们发现改革就像其他所有的改革事业一样,是一个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性的。因此说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应该看到了巨大的改革红利,因此它要出来买单。一句话来说,就是要让户籍制度的改革成本能够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能够在社会、个人、企业之间合理的分担。同时让改革的红利、潜在的红利能够预先有确定的期望值,能够在各个群体之间合理的分享。只有这样才会实质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继续的库兹涅茨(Kuznets)过程,保持中国未来的高速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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