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五经济增长目标的四点建议(3)

关于十三五经济增长目标的四点建议(3)

确定增长目标后的四点建议

第一,建议中央可提出第三个“中高”——“人均国民收入中高等”。

现在中央经常讲两个“中高”——增长“中高速”,结构“中高端”,建议中央可提出第三个“中高”——“人均国民收入中高等”。按世界银行2012 年的标准,中高等收入国家人均国民收入为4086 美元~12615 美元;12615 美元以上属“ 高收入国家”。2012 年同一指标美国为50120 美元,中国为5740 美元,中国人均国民收入只相当美国的11.45%。按6.5%左右测算,到2020年,用于国际比较的“人均国民收入”中国大体是什么格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刚刚发布的初步核实数据, 2014年 GDP实际为63.6万亿元,2015年按 7%左右的目标增速,GDP估计68万亿元。如果“十三五 ”期间年均经济增速为6.5%,则 2020年GDP将达到93.3万亿元左右,即在90_95万亿元区间。未来人民币如果保持汇率稳定,暂按现行时点汇率6.37 , 相当于约14.6万亿美元,即在14-15万亿美元区间。2020年,全国总人口按14亿计,人均约10457美元,即在10000_11000美元区间,属于中高收入国家水平的上限。从国际比较角度考虑,可提出第三个“中高”——“人均国民收入中高等”。

第二,建议关注就业特别是就业结构性矛盾问题 。

笔者在《人本型结构论》一书中指出:必须把“基础性人本”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首先是就业,近一两年,随着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有所下降,吸纳更多人就业的服务业比重有所上升,大众创业等机制性改革释放出的就业机会增多等,出现了一些有利于缓解就业矛盾的新情况。从2015年以来的情况看,整体就业形势比较稳定,大中城市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左右,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1.8%。按照目前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大概能创造150万个左右就业岗位的比例关系进行匡算,GDP增速6.5%左右就业总量总体问题不大,但年轻一代因“选择性就业”而导致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应引起重视,需要化解。

第三,建议采取措施“防系统性债务风险于未然”。

未来经济运行面临很大风险。可能酿成祸端的债务风险是其中之一。一则,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的债务到期偿还压力,要有充足的政府综合财力作为偿债保证。二则,中国非金融企业债务占总债务的比重,高出全球主要国家30到40个百分点,在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上升的情况下,要有足够企业利润收入奠定偿债基础。为此,要盯住企业,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特别是东北地区国有企业。

第四,建议强化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信心胜于黄金”。“十三五”期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调降0.5个百分点,虽然点数不多,但是对社会心理影响很大。因此,要讲清 “十三五”期间经济增长目标调降0.5个百分点,属于“平滑下移”的性质。各级政府和群众,务必增强信心,同时守住6.5底线,防止经济过快下行。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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