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问题的重要论述(2)

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问题的重要论述(2)

摘要: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财政再困难也要优先保证农业支出,开支再压缩也不能减少“三农”投入。近年来,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加大。但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相比,“三农”投入总体还显不足,机制有待完善。应尽快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市场调控水平,推动农村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水平。

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习近平同志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使之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双轮驱动;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这些论述不仅阐明了加强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性紧迫性,而且指明了努力方向。

当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具备了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物质技术条件。我们要发挥制度优势,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坚持和完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大力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在农村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维护农民的生产要素权益。完善规划体制,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让农民成为体面职业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保护农民权益,高度重视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他强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要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要推进人的城镇化,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指明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解决途径。贯彻落实这些重要论述精神,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一大批种田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业营销人才、农业经营人才,完善农业支持政策,吸引一部分青壮年留在农村、从事农业。让“农民”由身份称谓回归职业称谓,确保农业后继有人。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当前,城镇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要素城镇化超前、农民城镇化滞后。应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逐步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多管齐下提高农民收入。吸引年轻人务农,根本的是要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使从事农业的农民得到与城镇职工基本相当的收入。应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使经营农业有钱赚;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打工有钱赚;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尽量增加农民的政策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支持力度,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因地制宜研究实施扶贫攻坚行动计划,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移民搬迁、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等举措,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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