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努力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坚强保证
实现“十三五”时期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任务,要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能力,努力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大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努力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教育部门要依法行政,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学校要依法办学,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动章程建设,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
(三)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质量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治力度。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着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成长,维护教师权益,吸引、鼓励、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让尊师重教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我们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教育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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