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建设“双一流”,需在破与立中蓄力前行(2)

核心提示:不破无以立新,不立无以积破。“立”与“破”辩证统一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过程之中。只有正确理解“破”与“立”的辩证法,才能在积极有序地组织推动下,大胆突破,积极建构,逐步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在学校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随着各大学章程的逐步公布和确立,学校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可以说,章程的发布,结束了大学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从此有了依归。然而,这一大法能否有效,关键看落实。同时,还要不断加快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试图靠一部章程就把学校治理得井井有条是不现实的,充其量章程只能起到统领的作用,在具体环节上,仍需要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健全各种机制,使章程成为“活法”,使大学的内部治理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而为建设“双一流”的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在重点建设领域,则应实现关键环节的突破。近年来,高校在人才培养、科研管理、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成果转化等方面都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出现“经费使用难”、“成果转化难”等问题;在科研评价方面,唯论文是瞻,过于看重论文数量,疏于论文质量,不重视成果转化,致使大量科研成果束之高阁,无人问津,甚至与现实脱节。出现这些问题,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必须出狠招,出实招,打破这种局面,为建设“双一流”目标扫平道路。

在社会参与和国际战略合作方面,要逐步打破目前教育系统自说自话格局,加强合作、交流,避免形式化,要建立常态化机制,真正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发挥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的第三方作用,客观地、真实地对学校的质量、水平等情况进行评估,避免“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在“走出去”、“引进来”的国际战略合作中,要切实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话语权、主动权,逐步改变“跟着走”的被动局面,变为积极引导的“牵头者”,以为建设双一流的目标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破”与“立”辩证统一,《方案》既破,又立,实现了两者的有机统一。在“立”的方面,《方案》重点抓住了五大建设任务。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将教师摆在五大建设任务之首,凸显了教师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

我们经常说,“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也就是说,大学的关键是大师,而不是大楼。那些把大学简单地理解为有很多漂亮的大楼,动辄就上项目、扩校区的简单做法是何等的肤浅!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首要的就是要有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队伍。而这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所在。没有一流的师资,无论拥有再多的大楼,也是无济于事的,也永远会被排除在世界一流大学门外。

那么,有了一流的师资,就一定是一流大学吗?个人认为,不一定。检验一所大学是不是一流的?最关键的还应看她培养出来的学生是不是第一流的。大学,无论怎么改变,都是一个育人的机构,立德树人是她的本职,也是最根本的任务。因此,对于大学而言,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动摇,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着力培养和造就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而这是大学永恒不变的主题。

然而,中国的大学要进入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列,还需要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争取更多地国际学术话语权。如果我们大学里教授的,更多是“拿来主义”的东西,更多的是舶来品,那么,我们还是与世界一流大学无缘。推进中国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的行列,需要建构自己的学术标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和学术标准体系。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中国大学必须突出中国特色。

除教书育人,从事科究,世界一流大学还要承载一个国家,甚至一个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在推动社会进步、引领文明进程中,做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而这是她的使命所在。

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不能置身事外,而应该努力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策源地。恩格斯曾说过:“社会上一旦有了技术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对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而言,就应该积极把握这种“需要”,真正成为技术变革的先导力量。要实现这种转变,我们的大学需要建立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链条,实现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最终实现产教融合,大学学科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总之,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必须在师资、学生、科研、文化传承、成果转化等方面确立目标,确定标杆,明确方向。

不破无以立新,不立无以积破。“立”与“破”辩证统一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过程之中。只有正确理解“破”与“立”的辩证法,才能在积极有序地组织推动下,大胆突破,积极建构,逐步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马中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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