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两个一流”如此牵动人心,是因为它既关乎国内一批高水平大学的未来走向,更关乎国家科教兴国、人力资源强国、创新驱动等一系列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的大政方略。如果说后者是国家的理想,前者则既有大学的理想,更有大学的利益,“两个一流”的现实状况也就正如作者在文中所说,是“当利益遇到了理想”。当前,“两个一流”的国家总体方案已明确,部分建设经费已开始下拨,可具体的实施方案仍未出台,说明打破身份固化、引入竞争机制谈何容易,而高等教育目前就处于这样一个敏感的阶段。“两个一流”建设的重大意义毋庸置疑,如何处置好“当利益遇到了理想”,对大学和管理者都是挑战,本文立意于此,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从“集中力量办大事”到“两个一流”,一脉相承的是国家理想
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开宗明义,指明“两个一流”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制定总体方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因此,“两个一流”建设是国家战略,体现着国家的理想。
新中国成立以来,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其实就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方向,目的一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积累办学经验。例如,1953年周恩来总理在谈及院校调整指导思想时就指出:“有重点地稳步前进,不是不进和冒进,也不是齐头并进。”“办事情总要有个次序。先搞重点,其他就可以逐步带动起来。比如综合大学办几个像样的,其他的也就会跟着学。”在以后的发展历程中,应对国家建设的需要先后确立96所高等学校为全国重点高校,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后又先后开展了“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出后启动了“2011计划”。
长期实施的重点建设政策,犹如在高等教育领域建立起一支“国家队”,使得中国一批高水平大学经过长年积累而开始进入到世界高水平大学的行列,同时也加深了我们对现代大学制度和规律的探讨和认识,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在我国的“211工程”“985工程”实施之后,德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也先后启动“精英大学计划”“21世纪COE项目”“21世纪智慧韩国”“创新型大学评选”,加上原来就有的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按学科对大学的科研评价及依据评价结果的“一揽子”拨款政策等,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种对顶尖大学优先集中支持的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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