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是习近平总书记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其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十三五”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特别是以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主线,提出了5个方面、31项重大新举措和300多项具体措施。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编制执行“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各项专题规划、以及各地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四个全面”与“十三五”规划建议之间的关系,对于确保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并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于“四个全面”与“十三五”规划建议之间的关系,美国智库印中美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丹·斯泰恩博克(Dan Steinbock)认为:“四个全面”为十三五期间的中国发展定调谱曲(见中国日报2015-11-03 )。应该说,讲的很有道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其审议通过的建议,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包括“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实际上,“四个全面”是“十三五”规划建议之魂,为“十三五”发展布局、导航。
首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其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将“四个全面”作为指导思想之一。《建议》在关于“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的表述中讲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其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中的战略目标,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奋斗目标。在《建议》中,明确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即: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习近平总书记在所作的说明中讲到:“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规划,必须紧紧扭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存在的短板,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
第三,“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中的战略举措,又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的姊妹篇,前者侧重于“破”,后者侧重于“立”,它们在《建议》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建议》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遵循的6个原则中,就明确提出了“坚持深化改革”和“坚持依法治国”两个原则。认为:“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同时认为:“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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