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结
具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是约束和监督政府财政预算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实现财政预算法治化的基本手段,是当下我国政治与经济改革的重心之一,同时也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也正是因为如此,长期以来,《预算法》的修改与完善问题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然而,2014年《预算法》修改的完成,并未降低人们对财政预算法治化的关注度。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全面推进,预算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只会进一步加强。这是由预算法的双重法律属性所决定的。一方面,具有宪法属性的预算法在提升国家政府治理水平、完善民主政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具有经济法属性的预算法在推动国家经济治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预算法的这种双重法律属性也使得财政预算的法治化进程不仅局限于《预算法》本身的修改与完善,同时还涉及到宪法、经济法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这也决定了财政预算法治化是一个关系到诸多具体法律制度的综合系统工程。因此,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在宪法和经济法的框架体系之内,构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财政预算法治化路径,应当是我国今后财政立法工作的努力方向。
(本文原载于《法学论坛》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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