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观的核心:提高教育质量(2)

教育发展观的核心:提高教育质量(2)

多措并举促进教育公平将成为提高教育质量的一大重点

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把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放在突出位置。《建议》重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强调要“促进教育公平”。近年来,从国务院到教育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一系列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将公共教育资源向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十三五”时期还要健全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包括实施《建议》关于“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等举措,其中,当前特别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两大政策要点。

加大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受教育机会的力度。《建议》明确要求,“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更加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应地,依法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也将是“十三五”时期全党全社会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的重要环节。“十三五”时期,需要进一步提高国家资助政策的精准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到每个需要帮扶的学生身上,将各类资助方式置于阳光下运行,切实补齐短板,确保资助方式更为公平公正、清廉有效,并持之以恒地巩固下去。

从中等职业教育到普通高中渐进式实施免除学杂费政策。我国高中阶段已经迈入基本普及的门槛,但还存在两个明显薄弱环节:一是毛入学率低于85%基本普及水平的,大多是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遇到许多困难。二是自2009年起国家实施并不断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但是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尚未完全到位,家庭分担培养成本偏高,致使未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孩子大多来自贫困地区和经济困难家庭。近年来全国有16个省份探索扩大高中阶段免除学杂费范围,其中,西藏、青海三江源地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省藏区等已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按照《建议》的部署要求,“十三五”时期将免费政策从义务教育向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延伸,从职业教育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起,是经济困难家庭民心所向,更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建设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

更加重视高等学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

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正在成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大枢纽工程。为此,《建议》强调,“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际上,国务院已相继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两个指导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建议》进一步要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这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了前进方向。

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机遇期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要求。随着高等教育规模逐年扩大,教育质量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衡量质量的高低,不仅要遵循高教系统自身发展规律,更重要的是看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能否动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否有利于稳妥解决毕业生结构性就业问题。为此,在“十二五”时期开始重视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之后,“十三五”时期更加强调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这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机制的主要途径。从宏观政策层面来看,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是对所有高校提出的普遍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则是抓住其中的一个关键性环节,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建议》的要求,我们要在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方面加快步伐,更加精准地面向社会需求,构建动态调整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在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方面,要加强政策引导,明确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转变办学方式,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完成好上述任务,对“十三五”时期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非常必要也十分紧迫。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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