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观的核心:提高教育质量(3)

教育发展观的核心:提高教育质量(3)

建立符合基本国情实际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

《建议》指出,“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这是党中央向全党全社会作出的新动员,这一举措前面对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面联系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而且按照《建议》确定的路径,“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必将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接续努力。

这是显著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多样化态势,并非一次性学历教育可以完全满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参考借鉴国际社会倡导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等理念,通过教育立法确认终身教育基本概念。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要求,到2020年“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并重申“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教育规划纲要曾提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近年来部分地区和学校系统正在积极探索试验,取得了初步成效。党的十八大报告进而强调,“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明确要求,“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这为《建议》对“十三五”时期作出新的全局性部署奠定了基础,需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未来五年战略机遇期,在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的制度建设上迈上新的台阶,为显著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奠定更好的基础。

这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的关键环节。更新13亿中国人的学习方式,在提高全民学习能力中增强国家和民族竞争力,这将事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全局。按照《建议》的要求,应在重点深化正规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探索形成覆盖全民、伴随终身,记录所有学历和非学历信息,衔接学籍信息和学分银行的个人学习档案,统一纳入公民基本身份信息管理,从而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转换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努力让全体社会成员通过多样化个性化方式,参与学习、提高素养、服务社会。同时,鉴于我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我们还要为老年人继续学习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好条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