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深化改革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3)

坚持深化改革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3)

三、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在深化改革上都坚持、丰富、发展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具体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一共有五项,其中一项就是“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具体要求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现代军事体系更加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这同样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展开。

正是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在阐述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坚持深化改革”时,强调“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关于坚持深化改革的精神,要抓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统筹起来贯彻落实,紧紧扭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和“构建发展新体制”的贯彻落实,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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