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英雄被诋毁“险恶”现象剖析与保护性对策(2)

关于国家英雄被诋毁“险恶”现象剖析与保护性对策(2)

四、造谣和诋毁国家英雄成了某些居心叵测的人一夜驰名“大家”或热门人的直通车。

近年来,网络上一些名利欲望极强的人,寻找捷径,往往是无孔不入,把自已打扮成大V和学术大佬、明星大腕,利用微博、博客和一些臭味相投的不良网站或网站编辑【网管员】(相互造势提高[点击率]知名度)网络平台,到处发所谓抨击言论、评论文稿,好像天生就是审视“伟人”,“英雄”,往往先以高、大、“马列”形象自居,不顾良知,编造故事,挖空心思,甚至,有的变换花样,穿着隐身衣,打着正统马列主义牌子,夹带私货,行干着反对和否认中央大政方针,间接规避政治上敏感关键词,实质上指桑说槐,制造社会轰动效应,用心良苦,迎合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缔造粉丝群帝国。主要是一些不负责任网站或藏着心术不正,心有不甘的编辑或网管员,成为推波助澜的隐性杀手,因为是知名网站,极易被钻空了,利用迅速被网络转载转贴传播,是极其危险的,应当引起高度警惕,切不可大意。

为了打好这场国家精神保卫战,我们要打好组合拳,实行综合施治,将这场思想意识形态的斗争进行到底。为此,笔者就围绕国家英雄保护工作,筑起一道“防火墙"方面,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1、建立保护工作权威领导体制。建议成立国家民族英雄保护委员会。建议由中央领导为主任,成员单位应有中宣部、中央外宣办、中央网安小组办公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公安部、经信部、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法学会、广播电视总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国家英雄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和督导工作。建议从中国文明委中一部分涉及国家英雄方面工作职能分离、单列出来,优化和整合资源,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建议尽快成立国家英雄研究院智库,为国家英雄保护工作和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2、建立保护工作高效运作机制。建议成立国家英雄保护工作办事机构。办公室成员应有由历史、政治、教育、传播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职能:一是抓好顶层规制设计。主要负责制定国家英雄标准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划和制度等方面设计、认定和起草、宣传、制定公众人物职业操守规则、网络维权,全面担负全国国家英雄保护与统筹管理等方面工作。搞好国家英雄普查(民族英雄、革命先烈)工作,要进行认真梳理、事迹核查、评价规范,逐一认定和收入国家正式认可的国家英雄名录,对国家英雄标准身份确认,对其遗址、遗物、遗迹抢救性整理、保护、修复,要积极地负责受理国家英雄本人及其家属或后代对侵犯国家英雄名誉权起诉事谊,要对于任何以无根据的造谣、捏造、捕风捉影的材料,随意、任意、故意、恶意诋毁国家英雄人格、品德、事迹的人,要依法予以追究要改变近年来有专门诋毁英雄的人,却没有专门保护英雄的人(组织)现象。对造谣诋毁国家英雄始作俑者的造谣动机、编造事实、违法行为,公安、司法、网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查证,一定要出手及时、果断、坚决予以打击,新闻媒体要及时曝光,以正视听,要从快从重处理,形成强大攻势,坚决打压反英雄嚣张气焰,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形成法律震慑力,消除当下一些地方和网络上不和谐的声音,以国家力量来共同维护权益。二是建立开放、共享数据库。建立起中央和省、市(县)地方三级国家英雄数据库工作,编制《国家英雄名录》,实行资源共享,以期高起点管理,全面实现国家英雄保护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轨道。三是加强网络(舆论〉生态修复和管控。要牢牢掌握网络舆论话语权、主导权,及时权威发声、有效管控。对网络涉嫌侵范国家英雄的苗头和迹象,对重点人或重点网站实行定点定人跟踪,精准发力,不留空间和死角,实行第一时间实行坚决回击和封网站,依法追究网站法人代表及其编辑记者、网络管理员法律责任,全面提升网上管控水平。四是建立健康传播机制。组织专家学者在电视电台、视频、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兴媒体,有针性或关注度高涉及国家英雄相关事谊,举办讲座、(报刊)开辟专栏,访谈录、宣传国家英雄事迹,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发布国家英雄的标准造像,主办国家英雄人物报刊杂志,编写和审定国家英雄事迹书籍(包括大中小教材、幼儿读物)文字、文学作品、参与国家英雄人物宣传电视剧、电影、动漫等影像制作和审定等工作,让国家英雄标准造像进入公共场所、学校(包括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院校、部队院校)、机关等,中共中央党校校园区有毛泽东、焦裕禄等造像。让国家英雄人物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城镇街道、农牧社区、进企业、进营房。五是全面优化道德环境。要重塑思想、文化、精神生态等意思形态的社会生态,突出以开展以感恩教育和英雄主义教育等为先导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主流价值地位,全面优化道德环境。在全体人民,党员干部和广大青少年中,大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感恩教育,学会感恩、学会尊重。学会苛求自己,学会崇尚、尊崇英雄,学会理性观察社会和审视历史,修复精神和社会生态,让社会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改变不良社会风气。

3、建立保护工作法律支撑体系。建议有三:一要抓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保护法》,实行依法治理。国家英雄是全体国民共同精神遗产,是共同精神财富。依法保护国家英雄道德形象是全体公民应尽职责和便命。建议暂由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法学会牵头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保护法》》,广泛听取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制定法律过程,是一次全民宣传、学习、深入人心过程,增强尊崇、敬畏、热爱英雄自觉性的过程。新制定的法律条款,应涉及公职(新闻从业人员、国家公务员等)人员不得损害国家英雄人物言行,造成严重影响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网站和新兴媒体传播平台的涉事单位法人代表要依法追究或和连带法律责任,对蓄意损坏国家英雄人物遗址遗迹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对制造谣言诋毁国家英雄人物组织者,惯犯者,实行严厉从重处理,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侵犯和造谣、诋毁国家英雄案件,可直接向检察部门提出公诉申请,法院部门也要优先受理,进入司法程序。向司法部门提出无偿义务司法援助申请。实行依法司法法律援助.对国家英雄人物本人和家属和后代,向司法部门提出无偿义务司法援助申请,则应尽快予以登记,并迅速地开展律师事务。对借以反“谣言”名义,捆绑民意,企图扼杀和封锁基层真实声音,也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以网名、学名、博名进行散布谣言、诋毁者,既要查封其微信、博客等,又要对故意、恶意造谣者,要依法追究法律,同时对发表造谣贴子的编辑和主编当事人,也要以传播谣言罪论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彻底纠正“无端污蔑贬损一个死去的国家英雄,却可以招摇过市,无人追责”倒挂反常社会现象。二要积极作好法定“烈士纪念日”完善工作。随着新加坡“习马会”历史性开启,被媒体称之为“第三次国共合作的话题已浮出水面”,将为“烈士纪念日” 完善,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机也已经成熟,建议将每年9.3“烈士纪念日”改为“国家英雄纪念日”。三要作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无缝对接,在刑法条款中,建议应增加对涉嫌造谣诋毁伟人、国家英雄行为情节和方式,危害程度不同,可增设造谣诋毁诽谤罪、颠覆罪等,实行依法严厉打击内容。因此,尽快地启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保护法》立法和相关法律修订程序,使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得到实施,让国家英雄保护工作,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和保护国家英雄权益。

(智库战略研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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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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