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关系调整的几个误区是什么?(2)

央地关系调整的几个误区是什么?(2)

中央与地方职责配置过分强调“权力所有”,导致“清单不清”

转变政府职能始终是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内容。在渐进式改革进程中,原有“上下对口,左右对齐”的“职责同构”体系已经悄然发生变迁,在外部形态和内部运行结构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在实践中,党政合一体制下的宽口径的“对口管理”仍然没有改变,以此为依存的“传统计划管理”依然是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看得见的另外一只手”。

打破“职责同构”,让各级政府干其应当干的事情,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被赋予了政府间确权的重要使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出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多数情况下是对现有权力的书面确认,并没有起到权力清单对于政府间职责配置的重新调整。

关键在于,当前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职责配置,配的不是“职能”而是具体事项“分工”。长期以来我们强调“权力所有”,偏向“定责定岗专人专管”。在条块分割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同一个事项的管辖权在横向上被“条条”部门掌握的资源所分割,在纵向上被不同层级“块块”之间具体工作环节分工所割裂。这种看似“专人专管”的管理体制,实则导致政府部门被各种繁杂的事项所包围,这也是为什么至今有关政府间确权非常困难。在政府人员编制有限的情况下,政府运行过程中确实存在“选择性履责”和“权力真空”。

实际上,较为理想的职责配置路径应是“先上后下,由外及内”,依次分别是:一是突出中央的再集权与市场外在的倒逼机制,同时进行机制体制创新。这有利于地方政府将更加专注于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增加对于高端人才的吸引,提升地方竞争力;二是以社会治理创新为推动,加快基层社会自治能力的提升,积极培养第三部门参与政府管理,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来自政府职责的外移,加快我国公民社会的成长与成熟;三是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为契机,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同化和个性化。通过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也增加了地方政府特色化管理的空间,通过地方个性化的“地方价值”构建,实现对于地方发展的资源整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